“汪律師”手寫的6.8萬元收據(jù)
付先生提供的委托代理合同蓋章頁
2017年4月,,73歲的長春市民付先生通過法律途徑與妻子離婚,,并希望分得半數(shù)共有財產,。他支付了兩萬元費用并與一位“汪律師”簽訂了委托代理合同,,之后又被收取了6.8萬元。但最終付先生撤訴和解,,未與妻子離婚,。他認為律師二次收取費用不合理,希望對方全額歸還,,但對方只返還了4萬元,。付先生希望對方返還余下的2.8萬元。
面對記者的采訪,,“汪律師”沒有回答是否具備律師資質等問題,,只表示相關法律部門正在對此事進行調查處理,不便透露,。
到法院起訴被“搭訕”
“2017年4月,,因為跟妻子感情不和,所以打算離婚,。”付先生說,,當時他來到長春市寬城區(qū)人民法院,,想通過訴訟程序進行離婚,“當時大廳里有很多人,,我也在排隊等待咨詢,。”
這時,,他被一名陌生女子搭訕,,“她問我要打什么官司,然后建議我找個律師打官司,?!备断壬辉撆訋У椒ㄔ焊浇囊惠v車上,,“她給了我一張‘吉林正義法律事務集團寬城所’的名片,還給我推薦了一名汪姓的律師,?!?/p>
他當場同意委托“汪律師”代為訴訟,隨后該女子叫來一名男子陪同付先生到附近某小區(qū)11樓的一個房間,,“當時我沒注意,,也沒看到有沒有律師所的牌匾?!?/p>
付先生稱同意“汪律師”代理后,,簽訂了委托代理合同,“代理費是1.8萬元,,差旅費2000元,,一共2萬元,合同上寫的是‘長春市天平法律服務所’,?!备断壬硎尽滋旌?,“汪律師”稱要收取夫妻共有財產中付先生那份的10%,,“當時他的意思是有把握打贏官司,讓我先支付我那份的10%,,也就是6.8萬元,,并且手寫了一張收條?!?/p>
付先生表示,,2017年6月,經法院調解他撤了訴,,與妻子達成和解,,二人沒有離婚?!耙驗槲覜]離婚,,這官司也算不上贏,所以我就找汪律師,,讓他把6.8萬元還給我,。”付先生稱,,“汪律師”一開始并未同意,,“他說在這個官司上花了很多心血,意思就是不給我退?!?/p>
付先生說,,他找過多次后,對方返還了4萬元,,但他希望“汪律師”把剩下的2.8萬元也還給他,。
付先生出示手寫收條
9月13日上午,新文化記者在付先生提供的委托代理合同上看到,,合同章為“長春市天平法律服務所”,,但乙方處手寫的是“長春市天平法律”,后面是印刷字“事務所”,,合同中寫明了1.8萬元代理費與2000元差旅費,。
記者還看到了一張手寫收條,內容為“今收付,?,?補交的案件代理費人民幣68000.00元……”落款處收款人為汪姓律師,時間為2017年4月20日,。
昨天下午,,記者撥通了長春市天平法律服務所電話,但對方并未接受記者采訪,。
“汪律師”是什么身份,?
9月13日下午,新文化記者聯(lián)系到“汪律師”,,對于其是否有律師資質,、是否是長春市天平法律服務所的律師、簽訂委托代理合同后補簽收條是否合法,,以及為何名片與合同章是兩家公司,、是否有相關收費發(fā)票收據(jù)、在委托代理合同之外手寫收條收取代理費是否合理等問題,,“汪律師”稱相關法律部門正在對此事進行調查處理,,不便透露。
記者隨后反復追問以上問題以及“相關法律部門”是什么部門,,“汪律師”均未正面回應,。
他稱自己已經退還付先生4萬元,還稱付先生的兒子說其父不具備民事行為能力,,而且事情還在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