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女兒告了,說拆遷款她也有份,!”
記者從寧波市象山縣人民法院了解到,,有一位九旬老人來到該法院的家事審判庭,老人情緒激動,,說女兒為了拆遷款把自己給告了,。這是怎么回事?
老人: 嫁出去的女兒沒資格繼承拆遷款
老太太與丈夫在25年前建造了一棟二層樓房,,房產(chǎn)登記在丈夫名下,。10年前丈夫去世,一兒一女早已成家,,老人現(xiàn)居住在養(yǎng)老院,。
因棚戶區(qū)改造,,老人及兒女和房屋征收辦公室簽訂了房屋征收補償協(xié)議,房屋征收辦公室將180萬元補償款匯入了老人的賬戶,。
拆遷款到賬后,老人的女兒認(rèn)為樓房是父親留下的遺產(chǎn),,要求繼承三分之一的補償款,,也就是60萬。這遭到了老人和兄長的反對,。
老人認(rèn)為樓房是自己和丈夫一起建造的,,現(xiàn)在丈夫去世了,自己還健在,,樓房應(yīng)由自己來處分,。
老人說:“按照象山的習(xí)俗‘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拆遷補償款應(yīng)歸兒子所有,,女兒沒有資格繼承,。”
女兒自然不肯同意,,要和母親,、兄長對簿公堂,維護自己的權(quán)益,。
分析: 繼承分為兩類 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
“在象山老一輩中,,的確有相當(dāng)一部分老人有這樣的觀念。認(rèn)為嫁出去的女兒是不能繼承娘家的財產(chǎn)的,。尤其是房子這樣的大件,,肯定要留給兒子的?!毕笊娇h家事審判庭的法官說,,在平時的工作中,也時常會碰到類似的案例,。
法官說,,繼承分為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這兩類。由于老人的丈夫生前并沒有訂立遺囑,,這就不屬于遺囑繼承了,,屬于法定繼承。
本案的焦點是 女兒是否享有繼承權(quán),?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guī)定,,繼承權(quán)男女平等。
遺產(chǎn)的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的,,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在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情況下,才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除了配偶,、子女、父母以外,,還存在幾種特殊的第一順位繼承人: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yǎng)義務(wù)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在法律上稱為代位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