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流水記錄露餡
根據(jù)阿香的申請,,法院調(diào)取了阿民以及跟阿民賬戶有過來往的阿端,、阿林的銀行流水記錄,。結合阿強提交的銀行流水記錄,法官從中捕捉蛛絲馬跡,,發(fā)現(xiàn)了端倪,。一條資金“圓運動”的軌跡,清晰地出現(xiàn)了,。
原來,,2014年3月17日,阿民的朋友,、典當公司股東阿桂向本案的“債主”阿強轉賬了700萬元,。當天,阿強就分兩筆,、每筆350萬元向阿民共轉賬700萬元,。阿民收到該款后,在當天分別向阿端轉賬300萬元,、向阿林轉賬400萬元,。2014年3月18日,阿端,、阿林分別將其收到的上述款項轉賬給阿桂,。就這樣,700萬元從阿桂的賬戶出發(fā),,經(jīng)過阿強,、阿民、阿端,、阿林的賬戶“周游”一圈后,,兩天內(nèi)又回到阿桂的賬戶上。
為查清事實,,法院追加阿端,、阿桂、阿林作為本案的第三人參加訴訟,,進行調(diào)查,。對于這些錢的往來,五人的說法前后矛盾,不能自圓其說,。經(jīng)查,,有兩家銀行因阿民逾期償還貸款,在2015年6月、7月向法院起訴,,共四宗官司,,涉案290萬元。阿強是東莞某鋼結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該公司與阿桂均是典當公司的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