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多次給她轉賬快遞鮮花
劉女士29歲,,兩年前離異,帶著5歲女兒住到娘家,。
劉女士說,近一年多來,,她多次遭到一名40多歲男子騷擾,男子幾乎每天都要給她打若干個電話,,還把她的照片設置成他的聊天軟件頭像。兩年前,,劉女士做微商時和該男子認識,,那時,,她還在和前夫在打離婚官司,。男子稱,法院有熟人,,可以幫忙,“實際上,,他根本不認識人,。”一年多前,,男子時不時地給劉女士郵寄禮品,,包括鮮花和書籍,書籍是一本“初次愛你請多關照”,,還給她的支付寶轉賬,,金額是88或者99元等,“我把他的電話拉黑,,重新?lián)Q了手機號碼都不行,。他經(jīng)常躲在我家的窗戶外面,偷聽我娘倆說話,。我一出去,,他就跑了”。
劉女士稱,,男子曾表達過追求她的意愿,,“我對他一點都不了解,就拒絕了他,,他就開始騷擾我,,幾乎每天都開車來,。我報過幾次警,,他給民警說,,我們以前處過朋友,其實根本就沒有,。”
警方稱男子沒有觸犯法律
9月21日下午,,當著華商報記者的面,劉女士撥通了男子的電話,,讓以后不要再騷擾她。記者也和男子通了電話,,男子稱要當面說,,但約定了地點和時間,,男子沒來,。
電話掛斷后,,男子用座機給劉女士打來電話,,劉女士一聽是他的聲音,隨即掛斷,。
鄠邑警方稱,,接到過劉女士的報警,也曾將男子叫到派出所了解情況,,男子是湖北人,,1974年出生,稱兩人曾談過戀愛,。男子死纏爛打的追求行為沒明顯的過錯,,也沒觸犯法律。警方曾勸說男子要理智,。
律師認為男子行為屬于騷擾
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趙良善律師認為:該男子的行為屬于騷擾,,騷擾可分為性騷擾、短信騷擾,、電話騷擾等,,是否構成騷擾,關鍵看行為人行為的多次性及是否影響到他人正常生活,。在該事件中,,該男子多次躲在窗戶下偷聽劉女士娘倆說話,,多次發(fā)送短信,給劉女士心理上造成陰影,,生活上造成不便,。根據(jù)《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五)項規(guī)定“多次發(fā)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該男子的行為屬于騷擾,,將受到治安處罰,,劉女士可再次向當?shù)嘏沙鏊鶊蟀浮?/p>
同時,,在民事上,,該男子的行為屬于侵權行為,劉女士也可向當?shù)胤ㄔ禾崞鹪V訟,,要求該男子立即停止侵害,、并賠償精神損失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