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景德鎮(zhèn)9月27日電 近日,景德鎮(zhèn)市昌江區(qū)檢察院向法院指控被告人某甲伙同他人砸毀自家車騙取保險金;后某甲被法院判決犯保險詐騙罪,判處拘役六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10000元,。
某甲在某財產保險公司處購買了一份隨車行李物品定額保險后為騙取保險金,2017年1月3日某甲事先跟某乙合謀,讓某乙?guī)推湟黄饌卧祢_保現(xiàn)場,某乙答應后,某甲用鐵錘將自家汽車副駕駛位置的玻璃敲裂,然后和某乙一起駕車來到市南湖附近停車位上,某乙在換好黑色衣服后,戴手套將副駕駛的玻璃用力推碎然后離開,。
之后,某甲撥打了110報警電話,在民警到達現(xiàn)場后,其謊稱車內香煙、數(shù)碼電子產品等共計財產損失14400元,。公安機關受案后的第二天,某甲立刻撥打了保險公司電話報案索賠,騙得保險金共計11970元,。
法院認定其構成保險詐騙罪,根據(jù)案發(fā)后某甲的積極退賠保險金的行為,判處其拘役六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