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搶劫致人死亡男子潛逃14年被抓)
2003年7月16日12時許,丁維強伙同他人非法進入豐臺區(qū)某小區(qū)9樓李某(女,,歿年23歲)的暫住地,,對李某捆綁、毆打后,,劫取其現(xiàn)金1000元及銀行存折,、身份證等物,后丁維強外出取款,,同案人員看守李某,,期間李某墜樓,致顱腦損傷死亡,。案發(fā)后,,丁維強化名“李繼偉”在外逃亡14年。
今年3月8日,,丁維強因多次容留他人在家中吸毒被浙江警方抓獲,。昨日該案在北京市二中院開庭審理,。
今年3月8日,因容留他人吸毒,,丁維強被浙江公安查獲,,昨日上午,丁維強以涉嫌搶劫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審。他當庭表示認罪,,并承諾盡力賠償受害人家屬,,案件未當庭宣判。
昨日,,犯罪嫌疑人丁維強被帶上北京市二中院刑事法庭,以涉嫌搶劫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受審,。新京報記者左燕燕攝
懸案時隔14年再次開庭
昨日上午,現(xiàn)年37歲的黑龍江人丁維強被帶上二中院刑事法庭,,以涉嫌搶劫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受審。
公訴機關(guān)指控,,丁維強伙同時國峰等人預謀搶劫,。2003年7月16日12時許,丁維強,、時國峰非法進入本市豐臺區(qū)某小區(qū)9樓李某(女,,歿年23歲)的暫住地,對李某捆綁,、毆打后,,劫取她的現(xiàn)金人民幣1000元及銀行存折、靈通卡,、身份證等物,,后由丁維強外出取款,時國峰看守李某,,期間李某墜樓,,致顱腦損傷死亡。他們在其銀行賬戶內(nèi)共取款人民幣8萬余元后,,逃回承德,。
2004年,,時國峰犯搶劫罪,被法院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丁維強的妹妹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罰金人民幣一萬八千元,。丁維強當時女友犯窩藏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事發(fā)后,,丁維強在外逃亡14年,2017年3月8日,,因容留他人吸毒,,被浙江省金華市公安局婺城分局查獲歸案,于2017年6月6日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
公訴機關(guān)認為,,被告人丁維強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伙同他人入戶使用暴力方法劫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巨大,,且在搶劫過程中致人死亡,其還多次容留他人吸毒,,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yīng)當以搶劫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