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維強辯護人辯稱,李某的死亡和丁維強沒有直接關系,。丁維強沒有對其進行毆打,。造成受害者死亡的主要原因,是時國峰想要對被害人實施強奸,。搶劫并沒有直接導致李某死亡,。
公訴機關表示,搶劫造成的后果應由共同行為人承擔責任,事發(fā)是兩人分工合作導致,。理應從重處以無期徒刑,,且容留他人吸毒罪,應數罪并罰,。
受害人家屬要求賠償百萬
庭審現(xiàn)場,,被害人李某的姐姐也出庭,作為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要求賠償死亡賠償金,、生活費、喪葬費等146萬余元,,“我妹妹去世的時候才23歲,,丁維強卻在外逃亡生活了14年,我只知道殺人償命,,欠債賠償,。”她說,,14年前,,時國峰等同案犯被判刑后,因丁維強逃亡,,案件未結等原因,,家中沒有拿到任何賠償。
對于李某家人要求,,丁維強表示,,自己愿盡最大可能去賠償,“但是100多萬肯定拿不出來,,這些年我經營的店面虧損,,從2002年就開始負債,沒有任何個人積蓄,,我會聯(lián)系家人盡力賠償,。”
丁維強的女友在庭外表示,,丁維強的妹妹被判刑9年,,已經出獄,但一直聯(lián)系不上,,我們也想找到家人,,盡量提供賠償。
庭審最后陳述部分中,,丁維強起身,,向李某的姐姐鞠躬,,聲音中帶著哭腔說,“我認罪,,當時還年輕,,沒想到給李某造成這么大傷害,再次對家屬說聲‘對不起’,?!?/p>
由于雙方有和解意向,庭后法官對雙方進行了調解,。
講述
女友懷孕打消自首念頭
2017年3月8日,,丁維強被浙江省金華市公安局婺城分局抓獲歸案。談起自己14年來的逃亡生涯,,丁維強說,,“這10多年來,我也想過要投案自首,,但女友懷孕后我就打消了念頭,,我當時年輕,做事沖動不懂法律,,對于被害人也一直很愧疚,。”
被害人聊天透露存款遭搶
庭審中,,丁維強供述了當年案發(fā)的過程,。
“那一年我在承德開餃子店,正好碰到‘非典’,,經營不善,沒錢了,,我就打電話跟我妹妹借錢,。”丁維強說,,妹妹當時在北京打工,,她告訴丁維強說自己沒錢,但是認識李某,,“她有錢,,可以去她那弄點錢?!?/p>
丁維強的妹妹在證言中說,,事發(fā)當時,自己17歲,,于2001年來北京打工,,通過朋友認識李某,,聊天中對方說已經攢了10多萬元?!案绺绯碚椅乙X,,但當時我沒有,就說來搶她,?!?/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