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妹想問問老司機們,,還記得當年考駕照時,那忐忑不安又緊張的心情嗎,?有些人害怕到在車內嚎啕大哭,,有些人一時緊張竟把油門當剎車。
這不在廈門就有一位女學員在科目二考試時突然,!暈倒,!結....果....不僅釀成了一場車禍,還花費了幾十萬的醫(yī)療費,,真是大寫的悲劇了,。但事情并未結束,該名女學員還因此走上法庭,,狀告駕校、交警和保險公司,還要索賠金額30多萬,。oh my god,!這究竟咋回事兒呀?
考駕照時,,女學員突然暈倒
去年3月18日,,王女士(化名)在參加機動車駕駛員科目二考試時突然暈倒,導致車輛失控撞墻,。
(現場圖片)
結果她自己也當場受傷,,被送到醫(yī)院急救,一共花去醫(yī)療費等各項費用31萬余元,。
事故發(fā)生后,,廈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集美大隊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根據“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之規(guī)定,王女士不負事故責任,。
王女士不服該認定,,提出復核申請。隨后,,交警支隊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認定復核不予受理通知書》,,認定本案事故發(fā)生地點是集美區(qū)后溪鎮(zhèn)廈門市機動車駕駛員考試場科目二考場內,屬于封閉式管理不允許社會機動車自由通行的區(qū)域,,不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所界定的“道路”范疇,,本案屬于“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fā)生的事故”,所以決定不予受理,。
撞傷之后,,她索賠31萬多元
這不,在出院后王女士將駕校,、交警支隊和保險公司這三方告上法庭,。
她起訴認為,雖然暈倒是她自身健康原因所致,,但是,,駕校和交警支隊均有過錯。因為,,駕校未經她同意就自行預約考試時間,,考試當天她明確表示過身體不適,但教練還堅持讓她上場,,也沒有告知她應繳交意外保險,。
王女士還說,,當天入場后,交警支隊沒有要求她提供體檢報告,,也沒有詢問她的身體狀況,,在她暈倒、車輛偏離正常路線行駛的危急關頭,,沒有采取任何措施阻止事故發(fā)生,,因此有不可逃避的責任。
所以,,王女士起訴要求,,針對她的前期損失31萬多元,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范圍內先行承擔償付責任,,不足部分由駕校和交警支隊按照60%的比例連帶賠償,。另外,王女士后續(xù)治療產生的損失,,待實際發(fā)生后,,還要再另行起訴。
那么問題來了
王女士的起訴索賠是否合理
其他三方真的有責任嗎,?
駕校交警:我們都沒過錯
作為本案的被告
駕校,、交警支隊和保險公司
是這么說的
駕校答
駕校與王女士簽訂的《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合同》明確約定,培訓費中包含“代收代繳考試費”,。在代為預約科目二考試時,,需要獲得王女士手機驗證碼后方可進行預約,因此,,王女士對預約科目二考試是知情同意的,。而且,駕校已就培訓駕駛車輛投保了相關保險,,駕校無義務告知王女士投保人身意外保險,。
交警支隊
對于王女士的受傷,交警支隊不存在過錯,。首先,,從王女士昏倒到撞車,僅三十幾秒的時間,,交警支隊工作人員根本沒有條件采取措施阻止,,事發(fā)后也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盡到了必要的安全防護責任,。其次,,學員臨時發(fā)生身體不適,應由其自行判斷身體情況,,交警支隊無法預先判斷其身體情況,,在考生預約考試成功后,,交警部門也以短信提示:“如有特殊情況,請?zhí)崆?天去車管所取消預約,?!钡?,王女士并沒有取消考試預約,。而且,司法鑒定報告顯示,,王女士考試時駕駛的車輛的燈光系,、制動系、轉向系均符合技術要求,,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
保險公司
王女士遭遇的這起事故并不屬于交通事故,因此,,王女士因本次事故所致損失不屬于交強險賠付的范圍,。
那么這起事故
到底該由誰負責呢
近日
同安法院作出一審判決
駁回王女士的全部訴訟請求
法院
證據表明,王女士對駕校代其進行考試預約的行為是知曉并同意的,。王女士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知悉自身身體條件,有權根據身體狀況自主選擇是否參加考試,。她沒有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消考試預約,,駕校和交警支隊就有充分理由相信她有條件正常參加考試,二者沒有義務,、也沒有能力預見她的身體狀況,。而且,在王女士突發(fā)暈倒,、車輛失控,、碰撞墻壁的瞬間,交警支隊沒有條件采取阻止措施,。王女士也未能舉證證明駕校和交警支隊存在過錯行為,。
另外,此次判決還認定,,由于交警支隊認定這起事故屬于道路以外發(fā)生的事故,,因為事故發(fā)生在封閉式管理區(qū)域,所以本案不適用交強險賠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