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中國留學生江歌在日遇害案在日本東京開庭,。面對檢方的指控,被告人陳世峰只承認對劉鑫的恐嚇罪,,不承認對江歌的故意殺人罪,。
被告人辯護律師稱,兇器是一把水果刀,,案發(fā)時由劉鑫遞給江歌,,被告人與江歌在奪刀爭執(zhí)的過程中誤傷江歌,致其死亡,。期間,,江歌多次用手肘按門鈴,但在屋里的劉鑫始終沒有開門,。辯方律師還提到,根據(jù)報警通話記錄,,劉鑫在2016年11月3日00:16報警時,,用中文喊了一句:“把門鎖了,,你不要罵了!”
澎湃新聞根據(jù)首日庭審記錄,、江歌與劉鑫的微信聊天記錄和此前的公開報道,,初步還原了案發(fā)經(jīng)過,但最終事實仍需以法院認定的為準,。
庭審現(xiàn)場手繪 澎湃新聞記者 李媛 圖
案發(fā)始末
2016年11月2日14時20分左右,,陳世峰到達江歌在東中野租住的公寓,尋找劉鑫,。
15時07分,,劉鑫發(fā)微信給江歌告知先前按門鈴的人是陳世峰,兩人同時問了對方一句:“陳世峰怎么找來的,?”劉鑫稱不知道,。江歌囑咐她不要開門。
15時20分,,劉鑫又發(fā)微信給江歌,,說陳世峰知道自己一人在家,“他好可怕”,。江歌說他是跟蹤狂,,想要報警。
“你別報警,,我在這住是不合法的,,不要報警?!眲Ⅵ位貜?。
15時31分,劉鑫又發(fā)微信給江歌:“你就裝下班回來把他趕走,,我不想把事情鬧大,,我怕房東知道?!苯鑶査愂婪逶賮碓趺崔k,,“他太惡心了”。劉鑫回復:“你回來就裝偶爾碰到他,,問他怎么知道地址的,,然后警告他再來就報警?!?/p>
將近16時,,江歌回到公寓,在家門口趕陳世峰走,并與其發(fā)生爭執(zhí),。15時54分,,劉鑫給江歌發(fā)微信,讓她進屋,,“三叔(江歌昵稱),,進門。不要跟他吵,,別生氣,。”
據(jù)朝日新聞報道,,當天傍晚,,住在附近的一名70歲老太看見,兩女和一男在公寓二樓走廊用中文吵架,。之后,,三人移動到了公寓一樓入口處,爭吵持續(xù)了20分鐘左右,。
隨后,,江歌和劉鑫二人離開公寓去東中野站坐車,陳世峰尾隨,。17時,,江歌和劉鑫在新宿站分開,陳世峰跟隨劉鑫從新宿站坐到神保町站,,一直到劉鑫打工的地方,。
在電車上,陳世峰給劉鑫發(fā)了她的內(nèi)衣照,,威脅稱:“我可以給你媽媽聯(lián)系”“我有你爸爸電話”“還有視頻你想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