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最近審結一起特大生產(chǎn),、銷售假藥案,涉案人員在一年半的時間里,,拉攏醫(yī)生“搭橋牽線”,向全國30個省份的患者銷售抗癌類假藥達數(shù)十種,,總金額超千萬元,。經(jīng)權威機構鑒定,這些抗癌藥均系假藥,,有的根本不含有效成分,。
注冊公司做幌子 拉攏醫(yī)生做藥托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最近審結一起特大生產(chǎn)、銷售假藥案,。法院披露,,2014年9月至2016年3月期間,被告人紀維維伙同被告人陳忠華等人,,在香港,、深圳注冊多家公司,從境外采購未經(jīng)國家批準進口的藥品,,走私入境后銷售給患者,。同時采取通過公司官網(wǎng)宣傳、向各地醫(yī)院的醫(yī)生推銷等方式,,將這些藥品銷往全國各地,。除此之外,,這個團伙還自行調配制作所謂的抗癌藥品銷售給患者。
深圳市市場稽查局藥品稽查處趙剛毅 表示,,它們主要是一些抗腫瘤的藥品,,也包括一些白血病、還有一些艾滋病用藥,。
有藥品單價高達21萬元
2016年3月5日,,深圳市市場稽查局接到舉報后,以涉嫌銷售假藥,,對這個團伙立案調查,。據(jù)了解,這個團伙銷售的藥品價格從幾百元到幾十萬元不等,,有的藥品單價更是高達21萬元,,然而,患者從他們手上買到的這些高價藥,,卻并不能達到治病的效果,。
深圳市市場稽查局藥品稽查處趙剛毅 介紹,在水客帶入的過程中,,這個藥品很可能就失效了,,根本就沒有實際的效果,對患者來講也是一種潛在的危害,。
經(jīng)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檢驗,,涉案的自行灌裝藥品檢驗結果不合格,證實其不含有效成分,,屬于假藥,。而經(jīng)深圳市市場稽查局的鑒定,涉案的走私抗腫瘤藥物,,均屬于必須經(jīng)國家批準進口卻未經(jīng)批準的藥品,,依法應按假藥論處。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長周正茂 表示,,根據(jù)查獲的網(wǎng)絡銷售記錄來看,,已經(jīng)銷售出去的藥品,案值是593萬元,,整個全案涉案的犯罪金額已經(jīng)超過一千萬元了,。
法庭一審認為,被告人紀維維,、陳忠華等8人違反國家藥品管理法規(guī),,生產(chǎn)、銷售假藥,有其它特別嚴重情節(jié),,分別被判處三到十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相應金額的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