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澎湃新聞從福建省廈門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以下簡稱“房管局”)獲悉,,有關廈門“限購政策放松屬不實信息”,。房管局稱,,近期有個別人員散布“外地戶口在廈門買房限購政策正式解除”,、“補齊3年醫(yī)社保就可在廈門買房”,、“外地客戶可直接買房”等內容屬于不實信息,。
早在1月2日,,澎湃新聞曾致電廈門不動產登記中心熱線人員時,,對方表示,,廈門目前還在延用此前的限購政策;當日,,廈門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對于“政策是否會有變動”未能有明確表態(tài),,僅是稱“現(xiàn)在還不太清楚”。
廈門現(xiàn)時的限購政策主要依據(jù)2016年發(fā)布的政策及2017年的補充,,隨著廈門市2016年頒發(fā)的限購政策到期,,一時間,廈門放松限購的傳聞甚囂塵上,。
2016年08月31日,,廈門宣布重啟限購。自當年9月5日起,,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廈門對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購房之日前2年內在本市逐月連續(xù)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購買銷售建筑面積144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
2016年10月,廈門再次限購升級,。銷售面積在145-180平方米之間的非普通商品住房被納入限購范圍,;同時,外地戶籍購房門檻提高,,“購房之日前2年內在本市逐月連續(xù)繳納1年以上個稅或社保證明”調整為“購房之日前3年內在本市逐月連續(xù)繳納2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
進一步完善差別化信貸政策。首次申請貸款購買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25%上調為不低于30%,。對于購房人家庭名下有一筆住房貸款未結清,再申請貸款購買普通商品住房或非普通商品住房的,,分別執(zhí)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和70%,,且利率不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
2017年3月24日,廈門六部門聯(lián)合發(fā)布《關于進一步完善調控措施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的通知》,,自當年3月25日起,,廈門市本市戶籍成年單身(含離異)人士限購1套住房;通過贈與方式轉讓住房后,,再次購買住房需滿3年,;新購住房需取得產權證后滿2年方可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