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方這么做
是出于防損的需要
公布這些偷竊人員
可以起到提醒和警示的作用
但這樣做,,是否侵害了他人權益,?
超市此舉,涉嫌侵權,。
▲北京安杰(深圳)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潘翔
首先,在公共場所公布偷竊人員的肖像,,涉嫌侵犯相關人員的名譽權和肖像權,。雖然他們有違法行為,但是肖像權和名譽權是受法律保護的,。
在公共場所張貼肖像,,公示他們有偷盜行為,是不妥當?shù)?。潘翔說,,雖然眼部打了碼,但是總體面部形象還是可以識別,。
企業(yè)出于安保防損需要,,內部可以掌握這些照片,但不宜在公共場所公開公示,。
而廣東君言律師事務所律師顏昭雄
則認為此舉并不涉嫌侵犯隱私權
他認為商家做好圖像技術處理是關鍵,,既有威懾力,又不針對特定主體,。
這些頭像在特定區(qū)域公開,,也對頭像做了技術處理,沒有公布姓名,、年齡和籍貫等信息,,并且相關人員違法事實確鑿,目的是起震懾作用和教育作用,,因此不涉嫌侵犯隱私權,。
對于易拉寶警用元素的使用
兩位律師也有相關看法
? 潘翔認為——
無論從視覺效果,,還是從正文內容以及提醒部分的內容來看,,都很容易讓人產(chǎn)生誤解,以為是公安機關發(fā)布的,。
這些警情最好由公安機關發(fā)布,,只有公安機關才有權利對案件作出權威認定,包括是否治安拘留,,是否作出處罰結論,。
,? 顏昭雄則認為——
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條二款規(guī)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標志,、制式服裝,、警械、證件為人民警察專用,,其他個人和組織不得持有和使用,。
相關警徽使用管理規(guī)定也明確了警徽及圖案的使用范圍。所以,,雖家樂福商場制作的易拉寶不是用于商業(yè)用途,,也不算有礙警徽莊嚴性,但家樂福無權使用警徽圖案,,公安機關可以要求整改,。
1月18日,,安徽銅陵市公交總公司相關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證實,已注意到市內一處公交站牌附上了湖南常德市的宣傳標語的問題,,目前正在派人前去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