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5日,對于快5歲的小安來說,,是個特殊的日子,。這個自兩歲起便被父母遺棄的不幸孩子,,終于開始了人生的新開端。
當日,,上海寶山區(qū)人民法院依法判決,,撤銷小安親生父母的監(jiān)護人資格,指定安徽省阜陽市潁上縣社會(兒童)福利院作為監(jiān)護人,。
上海市民政局表示,這是繼“朵朵”案之后,,上海第二起由行政部門向法院申請撤銷兒童父母監(jiān)護人資格的案例,,也是上海啟動護送轉接機制,將外省市困境兒童監(jiān)護權轉至其戶籍地民政部門,,并順利完成交接的首個案例,。
兩歲孩子遭遺棄
男孩小安的父母都是安徽來滬打工人員。2015年3月,,小安剛滿兩歲,,父母即離異,離婚協(xié)議約定他由父親沈浪撫養(yǎng),。
然而,,沈浪根本不管不問,多次把孩子扔在自己母親處一走了之,。奶奶對親孫子也不待見,,2015年6月一天,當沈浪又一次將小安送來時,,奶奶竟將孩子丟棄在街頭揚長而去,。
接警后,寶山公安,、民政部門迅速啟動相關工作機制,,將小安作為疑似棄兒送往上海市兒童臨時看護中心照料。
當年12月,,經(jīng)多方查訪,,警方找到沈浪。當警方和民政部門要求沈浪領回孩子,,履行為人父母的責任時,,他以“無力撫養(yǎng)”為由一口拒絕。同時,,小安母親昌樺至今毫無蹤影,,而安徽籍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也都明確表示沒有監(jiān)護孩子的意愿,。
小安成為上海兒童臨時看護中心接收的首例以疑似棄兒身份入院,,雖查找到監(jiān)護人,卻被監(jiān)護人拒絕領回的困境兒童,。更為嚴重的是,,小安父母始終不為其報戶口,導致困境中的孩子今后上學,、就醫(yī)等都將沒有保障,。
多次努力無果后,有關方面啟動由民政牽頭,,公安,、檢察、法院等職能部門協(xié)同參與的聯(lián)席會議制度,,各單位主動擔當,、無縫銜接,共同努力幫助小安走出困境,。
近年來,,多支團隊無視明文規(guī)定,在上海市龍華烈士陵園內(nèi)進行跳舞,、唱歌,、演奏等娛樂活動。針對這一現(xiàn)象,,不少市民和社會人士要求予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