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多歲的曉月和丈夫大金結婚兩年后生下了兒子,,但她卻與婆婆之間產生了不可調和的矛盾,,兩人見面就吵,。
“婆婆多次對我無端辱罵并滋生事端,”曉月說,,她坐月子期間,,婆婆多次當著孩子面辱罵她,還不讓曉月的父母看望孩子,。曉月休完產假回單位上班,,丈夫受婆婆的慫恿,堅持要把孩子帶回老家,,并威脅稱帶了刀子,誰攔就捅死誰,,不顧及她的身體及心理需要,。
大金對此則稱曉月和婆婆的矛盾是因為養(yǎng)育孩子觀念的分歧。他舉了個例子,,春節(jié)時夫妻倆帶孩子坐火車回老家,。接站時剛一見面,婆婆欣喜地要抱孫子,,卻被曉月攔住了,,她說婆婆的手不干凈,不能抱孩子,。對此大金的母親非常生氣,。后來婆媳之間還頻頻為撫育孩子的事爆發(fā)矛盾。大金也為此很生氣,,和曉月吵架不斷,,氣頭之上還以用刀子捅人威脅妻子。
之后曉月氣憤地帶著孩子離家出走,,去了外地的父母家,,并打起離婚官司。
“我母親不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緒,,我也批評了她,,她倆的性格都較為強勢,缺乏溝通,,”大金認為,,婆媳關系可能是因為缺乏溝通存在誤會,他愿意作雙方的工作,,改善婆媳關系,,他想盡力創(chuàng)造機會,多抽出時間照顧家庭,,一同解決婆媳關系,。
法官指出,,婚姻生活中發(fā)生矛盾在所難免,家庭成員間出現爭執(zhí)亦屬常見,,但夫妻雙方應正確面對并慎重處理婚姻關系中發(fā)生的糾紛,,亦應妥善處理家庭成員間的相處,增進互相溝通,、有效化解矛盾,,共同營造和諧美滿的家庭。
法官認為,,如今大部分夫妻在養(yǎng)育孩子時都需要雙方父母的幫助,,甚至長期和父母共同生活,但雙方在養(yǎng)育孩子的觀念,、習慣等方面難免存在差異,,而避免矛盾的方法是對老人的相助要予以理解和感恩,雙方要加強溝通,。法官后來駁回了曉月的離婚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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