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依靠刑罰,、行政處罰,也會有若干“漏網(wǎng)之魚”?,F(xiàn)實中,,一些追星粉絲“買了機票全程追蹤”“不聽勸阻起身堵在了機艙出口”等,利用制度“漏洞”,,制造混亂的行為,,就很難歸入行政處罰的范圍,但事實上又影響了機場秩序,,不利于航空安全,。對于此類行為,既要根據(jù)“情節(jié)”處理以儆效尤,,增大追星粉絲的機會成本,,也應“關口前移”,打造一個比較合理的“隔離帶”,。
追星致飛機延誤 專家:可借鑒高鐵做法限制其乘機
應當說,,根據(jù)今年“五一”施行的《關于在一定期限內適當限制特定嚴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 推動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意見》,將部分追星粉絲列入“黑名單”限制購票乘機,,與國際做法接軌,,也比較可行。
值得注意的是,,如何合理限定范圍,。如果打擊面大了,既傷害多數(shù)追星粉絲,,也損害航空公司利益,;打擊面過小,又沒有什么實際效果,。借鑒高鐵方面的做法,,對擾亂機場秩序,、危害航空安全的追星粉絲,,如果牽涉相關犯罪、行政處罰或被機場管理單位認定的,,應列入限制乘機對象,。
誠然,追星是粉絲的個人愛好,,也是他們不容剝奪的權利,,但這種自由的實現(xiàn),,不應建立在危害公共安全的基礎之上,而商業(yè)利益的考量,,也決不能遮住監(jiān)管的眼簾,。對于愈演愈烈的粉絲追星亂象,該有一味法治“退燒藥”了,。
□歐陽晨雨(學者)
原標題:是誰攔住了CA1886……追星致飛機延誤2小時或暗藏產(chǎn)業(yè)鏈密密麻麻的人墻,,接連不斷的相機快門聲,,不時傳出的歡呼尖叫聲……粉絲在機場圍追明星的場景,近年十分常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