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一審法院判決,,羅昌平于判決生效后3日內(nèi)在其實名認證的新浪微博賬戶顯著位置持續(xù)10日登載致歉聲明,,向原告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并賠償合理維權支出及經(jīng)濟損失18萬余元,。
二審:激辯三個焦點問題
一審判決后,羅昌平上訴至北京市一中院,。昨天上午,,該院開庭審理了此案,羅昌平到庭參加了訴訟,。庭審中,,雙方圍繞涉案信息是否有真實合法有效的來源、一審法院判決對于上訴人和百度在線之間相應的義務分配是否妥當,,以及賠償數(shù)額是否合理三個焦點問題展開激烈辯論,。
羅昌平認為涉案微博的三張圖片為轉載,相關的文字表達和轉發(fā)有事實依據(jù),,根據(jù)其提交的證據(jù)足以證明“打頭辦”這個基礎事實并非虛構,。微博內(nèi)容沒有降低百度社會評價,不符合名譽權侵權的要件,,且百度對于言論具有比一般主體更大的容忍義務,。此外,一審法院認定的公證費,、律師費數(shù)額有誤。
百度網(wǎng)訊公司,、百度在線公司則認為,,即使涉案圖片為轉載,轉載人也應當核實所轉載信息的真實性,,否則就要對其言論承擔責任,。上訴人作為知名媒體人具有重大社會影響力,其惡意侮辱誹謗給公司造成巨大損失,,應承擔相應責任,。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北京晨報記者 黃曉宇
中國青年網(wǎng)北京3月7日電(人民政協(xié)報記者 奚冬琪)全國政協(xié)委員駱芃芃生于北京一個知識分子家庭,7歲那年,在父親的影響下,,她拿起刻刀和石頭,,刻下了自己的第一枚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