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若晨最后一次出現(xiàn)在公眾視野中的全統(tǒng)廣場
原標題:中國男子在美國遭綁架 律師:華人常陷此類糾紛
中國僑網(wǎng)8月22日電 據(jù)美國《僑報》報道,當?shù)貢r間20日上午,,美國聯(lián)邦調(diào)查局(FBI)召開記者會,,望民眾協(xié)助尋找28歲的中國籍男子廖若晨(Ruochen Tony Liao,音譯),,懸賞金額為2.5萬美元,,給提供破案線索的人。
據(jù)悉,,廖若晨于7月在在圣蓋博市華人熟悉的全統(tǒng)廣場(San Gabriel Square)被綁架,,綁匪向其在中國的父母索要200萬美元的贖金。洛杉磯華人刑事律師鄧洪表示:“一提到‘綁架’二字,,大家都會下意識感到非常聳動,,不過其實該類事件在我們平常所受理的刑事案件中,,并非罕見?!?/p>
鄧洪表示:“首先需要澄清一點的是‘綁架’的定義,,加州刑法對綁架罪的定義為:在當事人不同意的情況下,用威脅或武力迫使受害人轉(zhuǎn)移到其他地方,,即可構(gòu)成綁架罪,。這樣的行為是觸犯刑法的。對于綁架罪的判刑,,如果是州內(nèi)綁架,,那么根據(jù)加州的法律,如果指控成立,,犯罪嫌疑人通常會面臨3-5年牢刑,,除此之外,若在綁架過程中有使用暴力,、槍支等情形的,,將按照使用暴力,、以及對被害人所造成的傷害的程度,,成倍疊加牢刑的分量。若綁架行為已經(jīng)超出加州范圍,,例如:將被害人綁架到墨西哥等加州以外的地方,,那么就要按照聯(lián)邦罪判罰,,通常牢刑時間將為5-10年?!?/p>
此外,,鄧洪還表示:“那么在我們以往所接觸到案例中,,有不少華人在不甚了解法律常識的情況下,,將自己或他人置身于綁架案的糾紛中。此前,,一些廣東,、福建等地區(qū)的鏢局會用抽簽的方式?jīng)Q定將一伙人的錢委托給鏢局中的某一個人,讓他來負責經(jīng)商,,但也免不了遇到不誠信的伙伴,,拿了大家的錢便跑路了,,在這種情況下,,很多鏢局的人會趁機將這個人扣下,,試圖要挾他的家人來拿錢贖人,。之所以,,大家會想到這樣的方式,,實施綁架的一方覺得遭遇綁架的受害人欠錢理虧所以不會輕易報警,,另一方面便是缺乏‘文明,、合法討債’的意識,。”
20日,,中國駐洛杉磯總領事館對該事件進行了回應,,表示:“我館一直關注案件進展,與美方有關部門及當事人親屬保持著密切聯(lián)系,,為其親屬提供了必要協(xié)助,。我們希望美方有關部門繼續(xù)采取積極行動,,盡早偵破此案?!?/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