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錯假的評估
調查評估人員承認
未聽取嫌疑人妻子及案件當事人意見
朱艷榮遇害,,高毛成落網,。高毛成判處緩刑及促成緩刑的“調查評估報告”,成為大家質疑的焦點,。
對此,,志丹縣主管刑事案件的副院長劉振強說:“我們適用法律恰當,。為何判處緩刑,判決書說得很清楚,?!?/p>
陜西律師胡超奇指出,從判決書來看,,認定的敲詐勒索數額為11萬元,。根據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的《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屬于數額巨大,,量刑應在3年以上,。法院判處3年并適用緩刑不太適當,。
那么,,司法局的“調查評估報告”又是如何做的呢?
當初接受委托進行調查評估的志丹縣靈皇地臺社區(qū)主任高慶剛說,,是他帶領同事白虎軍,、劉柏林和高文慧進行調查的,。高慶剛承認自己開始不知道《陜西省社區(qū)矯正實施細則》對“調查評估報告”的具體規(guī)定,后來發(fā)生高毛成殺人案后,,他通過學習才知道規(guī)定的具體內容,。高慶剛很內疚也很后悔,說自己工作中確實有不足的地方,。
“調查評估報告”中稱,,2017年10月13日以前,高毛成已經和妻子離婚,,而華商報記者掌握的證據是2018年6月26日雙方才離婚的,,對此高慶剛說,他也是聽別人說的,,“我應該看到離婚證或法院文書”,。也就是社區(qū)錯誤理解了雙方的“離婚”,導致是否同意高毛成判處緩刑而沒有聽取到家庭最重要成員,、妻子朱艷榮的意見,。
高慶剛也承認,他們也沒有見到高毛成敲詐案中的3名局長及報案人高四成,。這些被害人都是法律規(guī)定的要聽取其意見的對象,。但是,社區(qū)在“調查評估報告”中寫道:“被害人能諒解(高毛成)”,。2018年8月27日,,華商報記者見到了敲詐案中兩名被害人志丹縣經發(fā)局長王思柏和審計局長劉志平,他們說志丹縣法院在判處高毛成緩刑以前,,志丹縣司法局和社區(qū)均沒有找到他們或他們的親屬聽取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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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江蘇句容“患癌女子求朋友撞死自己”案一審宣判兩名涉案人員被判緩刑新京報快訊(記者王煜)4月20日,,“患癌女子求朋友開車撞死自己”一案,在江蘇省句容市人民法院一審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