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下來一年多的時間里,,陳某一共挪用了20多筆,,共計71萬元的貨款,全部用于夜場消費(fèi),。到最后,,他一個生意都沒談成,提成也拿不到,,這個窟窿就補(bǔ)不上,。到2008年底,公司開始查賬,,陳某的事情終于敗露了,。
嘉興經(jīng)開公安分局塘匯派出所民警劉利偉稱:“查出少了71萬多元,家屬積極退贓,,退了24萬多,,還剩475000元左右。這個嫌疑人可能在資金籌措方面有問題,,還有擔(dān)心法律的制裁,,所以就選擇了逃跑,。”
逃跑之后,,陳某用了假身份跑到江蘇,,他送過快遞,做過酒店領(lǐng)班,,過著東躲西藏的日子,,不敢跟家里聯(lián)系,聽到警笛就渾身發(fā)抖,。這樣的日子一過就是十年,,直到最近被警方抓獲歸案。
嫌疑人小陳說:“原來聽到警報聲還心跳加快,,那天抓我的時候,,反倒沒這個心態(tài)反倒很平和。非常后悔拖累了家里,,也對不起單位,。”
雖然目前陳某已經(jīng)還清了欠款,,但因為涉嫌職務(wù)侵占罪,,他將會接受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