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高檢消息,,中共福建省委原常委,、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張志南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由國家監(jiān)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張志南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張志南,,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張志南利用擔任福建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省人民政府副省長和中共福建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公司經營,、用地審批、獲取補助,、銀行貸款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張志南在擔任福建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省人民政府副省長和中共福建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副省長期間,濫用職權致使財政資金遭受重大損失,,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天一審公開宣判中共福建省委原常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張志南受賄,、濫用職權案,對被告人張志南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
2022-03-22 17:25:39受賄3432萬余元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顯示,檢察機關去年受理各級監(jiān)委移送職務犯罪20754人,,已起訴16693人,,同比分別上升5%和8.8%
2022-03-08 13:21:00去年23名原省部級干部被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