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到底選擇哪種計稅方式,要根據(jù)個人收入情況具體分析。
余海濤測算了一個參考臨界值,??鄢绫?、公積金以及專項附加扣除后,,月工資之和加上年終獎總計不超過9.6萬元,,將工資和年終獎合并計稅更劃算,。
但也不是絕對,,來看具體案例,。
獨生子A在杭州上班,每月工資1萬元,,年底拿到3萬元年終獎,;未婚未育,租房住,,父母年滿60歲,。
則A每月應(yīng)納稅所得額為-750元。
如果將年終獎合并計稅,,全年需繳個稅630元,;如果年終獎單獨計稅,全年需繳個稅900元,,比合并計稅多270元,。
顯然,對A來說,,選擇年終獎合并計稅更劃算,。
什么情況下年終獎適合單獨計稅呢?繼續(xù)算賬,。
杭州白領(lǐng)B,,月工資2萬元,一個孩子上小學,,有首套房貸,,與弟弟共同贍養(yǎng)年滿60歲的父母,今年可以拿到2萬元年終獎,。
如果選擇年終獎合并計稅,,B全年需繳個稅8480元;如果選擇單獨計稅,,全年需繳個稅為7080元,,比合并計稅少繳1400元。
當然是選擇單獨計稅更劃算,。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選擇年終獎單獨計稅,不能減除基本減除額(起征點),、專項扣除(社保+公積金),、專項附加扣除的。
另外還要注意“跳檔”臨界點,,即多發(fā)1元稅賦大增,。
這些臨界點包括36000元、144000元,、300000元,、420000元,、660000元、960000元,。
比如同樣采用單獨計稅,,年終獎發(fā)36000元,需繳稅1080元,;年終獎發(fā)36001元,,稅款為3390.1元,到手反而少了2310.1元,。
如果發(fā)現(xiàn)自己的年終獎剛好卡在“臨界點”,,可以跟單位會計協(xié)商。對扣繳單位來說,,如果發(fā)現(xiàn)員工的年終獎在“臨界點”,,最好也要提前告知該員工選擇合理的計稅方式。
當然,,萬一選錯了計稅方式,,還有補救辦法。納稅人還可以在次年3月至6月的匯算清繳中,,主動申報,,以獲得退稅。
至于國常會上提到的第二項個稅優(yōu)惠政策,,比較好理解,。就是年度匯算清繳時如果需要補繳的稅款不到400元,而且你的稅前年收入又沒有超過12萬元,,這部分稅款就不用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