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嶠覺得,,李某月長相甜美,、漂亮,,第二天,,兩人相約看電影,并確定了關(guān)系,。
九派新聞獲悉,,洪嶠曾向曹澤青、張晨光謊稱自己在國安局上班,,還懷疑李某月是間諜,,因此要?dú)⒑λ?/p>
洪嶠還曾向朋友表示,要PUA李某月,,讓她產(chǎn)生生命依賴,。
據(jù)洪嶠朋友劉文浩(化名)回憶,,這不是洪嶠第一次提起殺人,,2019年6月,,洪嶠從巴基斯坦旅游回來,說自己殺了一個外國人,。
同年9月,,洪嶠還說過,想殺一個朋友,,為了得到朋友的20萬存款,。
與洪嶠相識多年,劉文浩始終認(rèn)為,,洪嶠說話水分太重,,不著邊際。
【共犯:如果殺人成功,,他說會介紹工作】
據(jù)張晨光供述,,洪嶠不止一次安排他殺害李某月。
第一次計(jì)劃,,是在2020年5月中旬,,洪嶠對張晨光說,李某月總是偷聽他和國安局的老大談話,,知道了很多事情,,便起了殺心,想讓他把李某月殺了,,但他以不想做為由拒絕,。
后來,洪嶠曾多次安排他,,把李某月帶到泰國,、緬甸等地殺害,但由于種種原因未能成行,。
直到2020年7月初,,洪嶠分別給張晨光、曹澤青打電話,,說有任務(wù)安排,,三人在洪嶠家匯合,商量如何殺害李某月,。
曹澤青是南京市巡特警大隊(duì)的一名輔警,,2019年5月在購買戶外用品時認(rèn)識了洪嶠。
頗為諷刺的是,,曹澤青和張晨光與李某月并不相熟,,也沒有李某月的聯(lián)系方式,,他們都認(rèn)為,這是洪嶠對他們的考驗(yàn),,如果成功,,洪嶠會介紹他們進(jìn)入國安局工作。
【一審宣判:洪嶠被判死刑】
7月7日,,該案件一審宣判,。
西雙版納法院認(rèn)為,在故意殺人共同犯罪中,,洪嶠系犯意提起者,、策劃者、指揮者,,并提供作案費(fèi)用,,誘騙被害人至案發(fā)地,張晨光與曹澤青積極參與策劃,、分工合作殺害被害人,,三被告人均系主犯,其中洪嶠的地位最高,,罪責(zé)最為突出,。
7月7日,云南省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對“南京女大學(xué)生被害案”作出一審宣判,,其中被害人男友獲死刑,,另兩人死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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