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biāo)題:女子六年七次孤身進(jìn)緬北,四川營山兩任派出所所長接力勸返
緬北,一個讓人誤以為可以一夜暴富的“淘金圣地”,,事實上,這里可能是令人后背發(fā)涼的“人間地獄”,。
許諾“高薪工作”,換來的卻是恐嚇,、拘禁,、毆打,、致殘,毫無尊嚴(yán)和自由,。
然而,,36歲的四川營山籍女子易某卻在6年間7次進(jìn)入緬北。
原因是什么呢,?5月9日,,封面新聞記者從警方獲悉,營山公安局新店派出所兩任所長接力勸返,,在緬甸警方,、昆明救助站的幫助下,這名女子到達(dá)南充,,因涉嫌偷越國(邊)境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強(qiáng)制措施。
女子易某交代,,2010年自己因涉嫌吸毒,,被深圳公安強(qiáng)制戒毒后,找不到好的工作,,工資很低,,很難養(yǎng)活自己。
偶然間從“以前的朋友”口中得知,,緬甸那邊可以“掙快錢”,。
2017年9月,易某通過“朋友”的介紹,,聯(lián)系到緬北的“蛇頭”,,在對方安排下完成偷渡到達(dá)緬甸,在緬甸的小勐拉從事按摩工作,。
11月,,因需要辦理居民身份證,易某在小勐拉花1800元坐私家車走小路繞過檢查站到達(dá)西雙版納,,并乘坐飛機(jī)回國,。
同年12月,回國辦理完身份證后,,易某又以同樣的方式完成偷渡,。
因在深圳的男朋友陳某要求其回去見家長,,隨后以相同的方式回國,,在深圳找了一份工作。
2018年4月,,工作了一段時間后,,還是覺得深圳工資低,。
易某又以相同的方式偷渡至緬北從事按摩工作。
第二個月,,因男朋友陳某稱家中有事,,要求其回家,遂以之前的方式回國,;2018年7月,,她繼續(xù)以同樣的方式偷渡至緬北繼續(xù)從事按摩工作。
8月,,因男朋友陳某要求回家訂婚,,于是易某又以之前的方式回國;2018年9月,,易某再次以同樣的方式偷渡至緬北做“老本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