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一:我國公安機關是否有權進行通緝,?
上海政法學院國際法學院講師,、法學博士馮碩分析稱,,根據(jù)我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guī)定,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機關可以發(fā)布通緝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歸案,。所以,,此次對緬北電詐頭目的通緝由我國浙江省溫州市公安局發(fā)布,表明了我國公安機關對打擊電詐的決心,。
從國際法的角度,,包括通緝在內的刑事司法措施都屬于各國司法主權范疇,通緝令所能發(fā)揮的效力主要限于我國,。如果對于境外的在逃分子,,我國當然有權發(fā)布通緝令,甚至可以通過國際刑警組織發(fā)布紅色通緝令,,但真正想要將犯罪分子捉拿歸案還需要通過引渡或外國遣返,、勸返等方式進行。
記者梳理發(fā)現(xiàn),,今年10月12日,,公安部披露,浙江省杭州市,、云南省昆明市兩地公安機關已對佤邦建設部部長鮑巖板,、勐能縣縣長何春田進行懸賞通緝,他們被指系涉中國電詐犯罪集團重要頭目,。懸賞通告發(fā)布后不久,,緬甸佤邦聯(lián)合黨中央委員會公開發(fā)文表示,該二人身為佤邦高級干部觸犯中國相關法律,,負面影響巨大,,分別被開除黨籍、軍籍,,并撤銷職務,。
焦點二:如果明氏家族的人被抓獲,將會受到怎樣的法律制裁,?
馮碩表示,,按照我國刑法的相關規(guī)定,在打擊跨境犯罪的過程中,,如果我國公民在境外犯罪或外國人對我國及我國公民犯罪的,只要該類犯罪最低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便可以行使管轄權,。所以,,只要抓獲相關犯罪分子,,我國司法機關便可以依據(jù)我國刑法及相關法律予以定罪和量刑,受到我國的法律制裁,。
根據(jù)公安部發(fā)布的懸賞通告顯示:以明學昌為首的犯罪集團長期組織開設詐騙窩點,,公開武裝護詐,實施針對中國公民的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活動,,詐騙數(shù)額巨大,,在公安機關嚴打高壓態(tài)勢下,仍不收斂,,不收手,,繼續(xù)大肆組織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同時涉嫌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拘禁等多種嚴重暴力犯罪,情節(jié)極其惡劣,,后果極其嚴重,。他們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鑿充分,。
原標題:最強通牒,!緬北電詐集團的末日到了今天上午,,溫州市公安局發(fā)布了四則通緝令
2023-11-14 08:51:59媒體:緬北電詐末日到了原標題:公安部通緝的緬北電詐頭目明學昌,上月還亮相發(fā)表打擊電詐建議,!12日中午,,公安部刑偵局發(fā)布懸賞通告,通緝四名緬甸果敢籍涉電詐犯罪集團重要頭目
2023-11-13 13:39:53明學昌被通緝原標題:公安部:累計3.1萬名緬北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嫌疑人移交我方緬北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嫌疑人移交我方。
2023-11-21 13:09:26緬北累計向中方移交3.1萬名電詐嫌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