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這一現(xiàn)實,,人們痛心疾首:樸實的農民竟遭此不公待遇,,付出高昂租金卻無法自由耕作,仿佛置身一場驚心動魄的鄉(xiāng)村劇,。村支書先是聲稱鎮(zhèn)里要求收取每畝200元,,后又改口說是縣里指令,,堅持執(zhí)行。對此,,村民們的合同權益被肆意踐踏,,干部們甚至搬出民法典中的“情勢變更”條款,聲稱草地變?yōu)楦?,土地性質改變導致價格上漲,,故有權收費。
律師何文杰指出,,此事應由村委會負責,。荒地并非自行變好,,民法典第533條雖提及“重大變化”情況下可重新協(xié)商或尋求司法途徑解決合同糾紛,,但村干部直接阻攔、沒收工具的做法既粗暴又不符合程序,。另一律師亦強調,,《土地承包法》規(guī)定承包期內發(fā)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這意味著在此案例中,,民法典并不適用,。
律師們一致認為,農民無須知曉民法典細節(jié),,干部以此為由強行收費實屬不當,。他們質疑所謂的“無法預見”情況,指出農民開墾荒地提升價值,,干部豈能坐享其成,?
網(wǎng)友對事件看法不一,部分人認為若合同明確土地用途并規(guī)定加價條件,,則加錢合理,;更多人則強烈譴責干部不懂法、濫用職權,,擔憂如此營商環(huán)境將打擊投資者信心,呼吁嚴懲涉事干部,,保護農民權益,。同時,有人指出事件核心在于查清土地性質及是否涉及違法開墾,。
我們呼吁相關部門迅速介入,,公正調查,切實保護農民合法權益,。農民的春耕關乎糧食安全與社會穩(wěn)定,,任何理由都無法成為阻撓他們辛勤耕耘的借口,。期待此次事件能得到妥善解決,讓農民得以順利進行春耕,。
近日,,一則關于內蒙古自治區(qū)通遼市開魯縣種植戶在春耕時遭遇鎮(zhèn)村干部阻撓并被要求“種地交錢”的消息迅速傳播,。開魯縣委對該事件高度重視,已組建工作組展開調查,。
2024-04-24 11:27:30網(wǎng)友熱議干部下田攔春耕4月22日,,內蒙古自治區(qū)開魯縣多位種植戶遭遇鎮(zhèn)、村干部阻撓春耕,,聲稱需額外支付“增補承包費”方可下田,,盡管他們已與當?shù)睾炗嗛L期土地承包合同。
2024-04-24 10:36:11干部下田攔春耕近日,,內蒙古通遼市開魯縣針對“農民種地需先交錢”事件作出回應,。4月22日,一則關于“開魯縣建華鎮(zhèn)雙勝村國土三調新增耕地有償使用”的信息在媒體曝光后迅速引發(fā)公眾熱議
2024-04-23 11:31:26內蒙古官方通報干部下田攔春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