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獨”分子可判死刑 專家:反“獨”促統(tǒng)利劍
自賴清德上位以來,,兩岸之間的緊張對峙一直讓外界擔心會發(fā)生一場巨大的地緣政治風暴,但是我們也不能忽視兩岸在一定時期內(nèi)仍維持冷對抗態(tài)勢的可能性。在這一大背景下,大陸就必須在經(jīng)濟,、政治、法律和軍事等各個層面展開“反獨促統(tǒng)”的工作,。而在法律層面,,這幾天最高法、最高檢察,、公安部,、司法部發(fā)布了《關于依法懲治“臺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如同在晴空炸響了一聲驚雷,。按照這份文件,對“臺獨”頑固分子量刑的認定標準的進一步的規(guī)范,,并對逮捕,、起訴等適用程度進行了明確,甚至在犯罪分子不能到案的情況下仍可開庭審判,,也就是缺席審判,。當然,這個文件最令人震撼的是量刑標準確定是:最高死刑,。
大陸完善懲罰“臺獨”的法律條款,原本是件非常重要的“促統(tǒng)”工作,,但是網(wǎng)上還有一些人認為,,基于“臺獨”頑固分子不會到大陸,、香港和澳門活動的情況,似乎很難發(fā)揮實際效果,。真的是這樣嗎,?對此,我們一定要認識到這一工作的重要性,。首先,,可以對現(xiàn)有的“臺獨”頑固分子進行進一步的威懾。雖然大陸已經(jīng)認定了10名“臺獨”頑固分子,,但是并不等于所有人都適用于死刑,,具體的量刑標準還要看他們做了什么,造成什么樣的影響等等,。所以,,特別吳釗燮、蘇美琴等數(shù)人現(xiàn)在仍處于臺灣執(zhí)政當局的要位,,他們以后要不要向死刑靠攏那就是看他們的行動了,。
第二,只針對少數(shù)人,,但是可以對更多的潛在“臺獨”分子進行威懾,。“臺獨”分子不等于一定是罪大惡極,,也不等于只有10個人,,其實上民進黨能上位,說明更大范圍內(nèi)的支持都有帶有“臺獨”傾向,。對于這些人,,我們要進行思想政治教育,當然也需要用法律手段進行警示,。第三,、這對臺采取武力行動完善法律工具。雖然大陸有《反分裂國家法》,,明確了是否構成暴動的條件,,但是我們也要針對“臺獨”分子個人進行罪行認定,以便對其實施抓捕,、斬首等行動創(chuàng)造法律基礎,。第四、從政治的角度來看,,進一步強化了大陸對島內(nèi)事務的管轄權,,進一步分化臺灣島內(nèi)的普通民眾和“頑固”臺獨分子。因為有了更加明確的認定標準和法律規(guī)范,,就能讓沒有政治傾向的人,,看明白那些事是觸犯法律的,。對于這件事,臺灣當局的“陸委會”強調(diào)大陸對島內(nèi)政治人物沒有管轄權,,但是他們忘了現(xiàn)在沒有不等于以后沒有,,或者說不等于沒有機會。
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lián)合發(fā)布《關于依法懲治“臺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2024-06-22 07:50:00“臺獨”頑固分子6月21日,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lián)合頒布了一項重要法規(guī)——《關于依法懲治“臺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
2024-06-21 16:37:00“臺獨”犯罪分子不到案仍可開庭審判6月21日,中國最高司法機構聯(lián)合發(fā)布了《關于依法懲治“臺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該意見即日起生效
2024-06-21 22:02:24“臺獨”頑固分子將被終身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