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蛋糕店員工不慎丟失了新買的蘋果手機,,價值9500元,。他通過社交媒體找到了撿到手機的人,,提出給予1000元作為酬謝,希望能拿回手機。但撿拾者索要5000元,雙方協(xié)商未果。員工隨后報警,,警方介入調解也未能解決問題。
無奈之下,該員工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調查過程中,,撿拾者承認拾得手機的事實,卻聲稱手機已被其孫子不慎丟失,,并提出只有在滿足其不合理條件時才會歸還,。法院審理后指出,根據法律規(guī)定,,拾得遺失物應歸還失主,,且需妥善保管,故意或因重大過失導致遺失物損壞或丟失的,,需承擔相應責任,。撿拾者拒絕歸還并致手機丟失的行為,侵犯了失主的權益,,違背了社會公序良俗,。
最終,石阡縣法院判決撿拾者賠償失主經濟損失8500元,。法院強調,,拾金不昧是中華傳統(tǒng)美德和公民道德的基本要求,違反這一原則,,不僅違背道德規(guī)范,,還可能觸及法律界限。
蛋糕店員工剛買的蘋果手機不慎遺失,,聯(lián)系上撿到者后表示愿意支付1000元感謝費,,希望對方返還手機。
2024-07-08 10:00:21撿到手機要價5000元被判賠8500元6月22日,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公眾號通報了一起案件:員工張某因將公司未吃完的饅頭帶回家,,被公司誤認為盜竊并在公告欄通報,。張某認為此舉侵犯其名譽權,遂訴諸法院
2024-06-26 11:36:08公司僅憑監(jiān)控通報員工盜竊證據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