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于24日的新聞發(fā)布會上,,公布了新制定的《關于人民檢察院全面準確落實司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旨在系統(tǒng)性地部署檢察機關如何全面準確地執(zhí)行司法責任制。這份文件是對2015年出臺的相關指導意見的全面修訂,,緊貼黨的二十大及二十屆三中全會的精神,強調法治在現(xiàn)代化建設中的重要性,,并對深化法治領域改革提出具體要求,。
修訂版《若干意見》主要聚焦四大方面:首先是遵循立法精神,,確保與最新修訂的《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和《檢察官法》保持一致,細化“權”與“責”的界定,;其次是全面覆蓋,,不僅清晰界定各級檢察人員的職責權限,還強化了司法辦案與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雙重落實,;再次是追求精準實施,,響應黨的二十大報告,平衡“放權”與“控權”,,設立章節(jié)詳述檢察權內部制約監(jiān)督機制,,并區(qū)分不同情形下的責任追究;最后,,為強化責任制,,重申“誰辦案誰負責”原則,明確領導干部的辦案要求及檢察官的考核退出機制,。
同期,,最高檢還修訂了《人民檢察院司法責任追究條例》,以完善責任認定與追究體系,。修訂內容涉及四個方面:明確追責范圍,,區(qū)分故意違規(guī)與一般過失的責任界限;細化追責情形,,針對故意違規(guī)及重大過失導致嚴重后果的情況分別設定標準,;優(yōu)化追責程序,簡化為三大步驟,;加強工作機制建設,,確保與紀檢監(jiān)察機關的有效銜接,無論在職與否,,均需依法追責,。
據(jù)統(tǒng)計,自2020年《條例》實施以來,,已有約280名檢察人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被追究司法責任,。在2021年的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期間,最高檢還特別針對246起再審改判無罪案件,,深入檢查并追究了相關檢察人員的責任,,體現(xiàn)了司法責任追究的嚴肅性和全面性。
最高人民檢察院今天(24日)召開新聞發(fā)布會,,通報新出臺的《關于人民檢察院全面準確落實司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對檢察機關全面準確落實司法責任制作出系統(tǒng)部署
2024-07-24 10:55:14推動全面準確落實司法責任制最高檢與其他五個部門聯(lián)合發(fā)布了落實強制報告制度的典型案例,,旨在強化強制報告義務主體的責任,,促進制度的有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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