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原主任付翔獲刑11年
湖北省嘉魚縣人民法院于2024年8月19日宣布了一項重要判決,。該判決涉及武漢市足球運動管理中心的前主任、同時也是武漢市足球協(xié)會前常務副會長及秘書長付翔,,他被控貪污,、受賄、行賄以及單位行賄等多項罪名,。在公開的一審中,,法院對付翔作出了以下判決:
- 因貪污罪,被判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 - 因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八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九十萬元,; - 因行賄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 - 因單位行賄罪,被判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最終,法院決定對付翔執(zhí)行有期徒刑十一年的刑罰,,并處以總計人民幣一百四十萬元的罰款,。判決還要求依法追繳其貪污所得,歸還給受害單位,;受賄所得財物將被沒收并上繳國庫,,對于未能立即追繳的部分,,將繼續(xù)進行追繳。
8月19日,湖北省嘉魚縣人民法院對武漢市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前主任,、武漢市足球協(xié)會前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付翔貪污,、受賄、行賄及單位行賄案件進行了公開一審宣判
2024-08-19 18:08:02武漢足管中心原主任付翔獲刑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