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山西省運城市稷山縣公安局網安大隊在日常監(jiān)測中發(fā)現(xiàn)一則虛假視頻在某短視頻平臺流傳,視頻標題聳動,,稱“稷山醫(yī)院發(fā)生新生兒被盜的重大新聞”,。該視頻迅速擴散,引起了網民的廣泛關注和討論,,對社會秩序造成了不良影響,。
針對這一情況,公安局立即組織警力進行調查,。調查結果顯示,,發(fā)布者為一名56歲的女性荊某,居住于稷山縣稷峰鎮(zhèn),。荊某為了吸引關注,,擅自編造了新生兒在醫(yī)院被盜的虛假信息,并通過視頻搭配文字的形式在平臺上發(fā)布,,導致公眾被錯誤引導,。
對此,稷山縣公安局已對荊某的違法行為采取了行政處罰措施,,并要求她立即刪除所有相關的虛假視頻內容,,以減輕對社會的影響并恢復網絡環(huán)境的清朗。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之規(guī)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規(guī)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4月29日,,在山西運城發(fā)生了一起令人揪心的事件,。一名18歲少年自4月13日起失蹤,截至當日,,已經過去了16天,,仍舊沒有找到他的蹤跡。
2024-04-29 16:27:29山西一18歲男生失蹤16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