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權利被侵害情形物權保護可合并適用
一、物權保護方式可以合并使用嗎?
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九條:本章規(guī)定的物權保護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根據權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適用,。
確認權利;返還原物;恢復原狀;排除妨害;消除危險;損害賠償。這六種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根據權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適用;并規(guī)定,侵害物權,,除要承擔民事責任外,,還將視具體情形,,承擔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如果根據的這一規(guī)定,,上述案例中的居民可以要求開發(fā)商采取措施消除居民樓的險情,,恢復其原狀,并可要求開發(fā)商對居民所受損害進行賠償;視侵權的程度,,開發(fā)商在承擔民事責任之外,,可能還得承擔行政責任甚至刑事責任。
二,、物權糾紛怎么解決?
物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等途徑解決,,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物權的保護應當采取如下方式:
1、因物權的歸屬和內容發(fā)生爭議的,,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確認權利,。
2、被無權占有人占有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人可以請求返還原物;不能返還原物或者返還原物后仍有損失的,,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3,、造成不動產或者動產損毀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不能恢復原狀或恢復原狀仍有損失的,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4,、妨礙行使物權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排除妨害,。
5,、有可能危及行使物權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消除危險,。
6,、侵害物權,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上述物權保護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根據權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適用,。
三、物權保護與占有保護的區(qū)別
1,、物權的保護是指通過法律規(guī)定的方法和程序,,保障所有人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對其所有的財產行使占有,、使用,、收益、處分權利的制度,。這是物權法律制度的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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