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多車相撞致6死7傷 律師解讀
9月23日清晨,,湖南株洲蘆淞區(qū)蘆淞大橋發(fā)生了一起嚴重的多車碰撞事故,。據株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通報,事故發(fā)生在當天早上7時36分,,一名43歲的男性司機劉某駕駛白色小轎車由西向東行至大橋中段時,,遭到后面57歲王某某駕駛的出租車追尾。這一撞擊導致劉某車輛失控,,穿越至對向車道并與多車相撞,,事故最終釀成6死7傷的悲劇。
網絡上流傳的視頻引發(fā)了公眾討論,,部分網友推測事故是由于司機在追尾后錯誤地踩下油門而非剎車所致,,還有觀點提出可能是車輛失控。視頻中,,出租車司機被注意到似乎穿著拖鞋,。通過從兩個不同角度——白車的行車記錄儀和出租車的行車記錄儀——捕捉的畫面,可以看到事故發(fā)生的瞬間:白車在前車剎車后隨之減速,,緊接著遭遇追尾并猛然轉向對向車道,,與多輛電動車和摩托車發(fā)生碰撞,之后再次變道與另一小轎車相撞,。值得注意的是,白車是一款極狐品牌的小汽車,。
地方相關部門已初步排除這是一起惡意故意傷害事件。極狐汽車官方則表示正在核查車輛是否失控的情況,,建議持續(xù)關注后續(xù)進展,。
關于事故責任的劃分,,特別是白車司機在被追尾后的行為,,以及追尾出租車司機的責任問題,,法律專家給出了分析。北京康達(鄭州)律師事務所的姚坤律師指出,,如果追尾直接導致了對第三方的撞擊,,通常后車需承擔主責或全責,。然而,本案例中因白車被撞后異常加速引發(fā)二次事故,兩起事故的處理可能需要分開考慮,。前一次事故相對簡單,雙方依據責任比例解決民事賠償,。至于后一次事故,司機誤操作或車輛失控成為較大可能,,而這兩種情況下的法律責任有所不同。
如果事故源于司機誤操作,如驚慌失措或不當穿著導致操作失誤,,司機可能因重大過失面臨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責任,,同時需承擔民事賠償,。而若確定為車輛被撞后失控,,且網約車司機無責,,雖然無需承擔刑事責任,但仍需參與民事賠償流程,。此外,,車輛本身的質量問題也成為調查的一個重點,若存在缺陷,,生產者和銷售商也將依法承擔責任,。湖南株洲多車相撞致6死7傷 律師解讀!
9月23日清晨,在湖南省株洲市蘆淞區(qū)的蘆淞大橋東橋頭,,發(fā)生了一起嚴重的交通事故,,涉及多輛汽車相撞
2024-09-24 09:21:45湖南株洲蘆淞大橋發(fā)生事故9月23日早晨,,在湖南省株洲市蘆淞區(qū)的蘆淞大橋東橋頭,,發(fā)生了一起嚴重的交通事故。事故涉及多輛車相撞,,導致6人不幸遇難,,另有7人受傷
2024-09-23 13:12:38株洲蘆淞大橋事故已致6死7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