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豬雖然不再屬于國家‘三有’名錄中的保護動物,,但仍然屬于北京市重點保護野生動物。而且,,北京市全年,、全域禁獵,使用禁用的工具獵殺野豬涉嫌刑事犯罪,。獵殺野生動物不僅會造成野生動物資源本體損失,,還會對生態(tài)環(huán)境造成損害,應當承擔生態(tài)損害賠償責任,?!遍T頭溝區(qū)檢察院檢察官劉帥告訴記者。3月4日,,法院以非法狩獵罪判處司某某等人有期徒刑六個月,,承擔野生動物資源損失費1.08萬元,并在自媒體公眾號上播放道歉視頻,。
CFF20LXzkOwNfsay86cib4p0S2T0NfBIZicSMl7tYnKBaibmLibs8uIQI1mZYasibU5KFf6wlMM5EENdMic3ibFTHCmUw.png專家提示
據(jù)成都商報此前報道,,專家提示,野豬雖有危害,,但并非“害獸”,。有研究表明,野豬翻土拱地的習性,,能夠有效促進森林的健康演替,。同時,自然界中許多植物的種子也通過野豬的進食和活動來進行傳播,。業(yè)內(nèi)人士認為,,要堅持保護優(yōu)先原則不動搖,找準獵捕與保護之間的平衡點,,科學施策,,實現(xiàn)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否則,難免陷入“濫捕濫殺—數(shù)量銳減—保護—泛濫成災—濫捕濫殺”的窠臼,。專家提醒,,倘若路遇野豬,應保持冷靜,,迅速尋找四周利于躲藏的地形和掩體,。若野豬主動發(fā)起攻擊,應向兩邊躲閃,,避開野豬正面沖撞,;陷入僵局時盡量找較高且好攀爬的樹木向上爬兩三米,在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報警求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