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寧夏固原市西吉縣林草局發(fā)起了野豬綜合防控項目的捕獵隊伍選拔,,計劃控制西吉縣域內的成年野豬數量,目標為300頭,,每捕獲一頭野豬補償2400元,,總預算達72萬元。此項目是對野豬種群的一種調控措施,,旨在解決因野豬數量超出環(huán)境承載力而引發(fā)的農業(yè)損害及交通安全問題,。
西吉縣的野豬活動頻繁,尤其在林場周邊,,對農作物構成威脅,,并偶爾導致交通事故,盡管人畜直接沖突較少,。沙溝鄉(xiāng)與馬蓮鄉(xiāng)政府人員均指出,,野豬對玉米等作物破壞嚴重。獵捕區(qū)域劃定在全縣19個鄉(xiāng)鎮(zhèn)集體林區(qū)及9個國有林區(qū),,不包括火石寨自然保護區(qū),。
對于外界關于野豬是否過度捕殺的疑問,官方強調這是科學調控,,并非無序獵捕,。來自陜西渭南的“城市獵人”團隊報名參與,隊長張先生表示,,盡管野豬確實影響了農業(yè),,但并未到泛濫地步,公開招募狩獵隊可能給人以錯覺,。他們正等待官方的審核選擇,,并已備齊所需的專業(yè)設備和具備相應技能的獵犬。
動物學專家張國梁教授指出,,野豬數量激增源于其強大的生存能力和較少的天敵,,單純捕獵難以根本解決問題。他建議采取生物防治措施,,如對公豬進行去勢后放歸,,以控制繁殖,,但這種方法在國內尚不普遍。近年來,,國家已啟動野豬危害綜合防控試點,,調整了野生動物保護名錄,為特定情況下的野豬捕獵提供了法律依據,,但各地區(qū)的具體規(guī)定仍需遵守,。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地區(qū)的法律法規(guī)有所不同,,如在北京,,即便野豬不再屬于國家“三有”保護動物,其作為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非法狩獵仍會面臨法律制裁,,近期就有案例顯示違法者被處以刑罰及賠償責任。
9月23日,寧夏固原市西吉縣發(fā)布了一則公開招募“野豬獵人”的公告,,引起廣泛關注,,有部分網民提出質疑稱“捕殺野豬是否破壞野豬種群”。
2024-09-26 10:05:16寧夏一地有償招募“野豬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