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余華英涉嫌拐賣兒童罪一案進行了重審公開開庭。此案中,,余華英被指控在1993年至2003年間,,與他人合伙在貴州,、云南,、重慶等地拐賣共計17名兒童,,以謀取非法利益,。庭審期間,,檢察院展示了相關證據(jù),被告人及辯護人進行了質證,,雙方充分表達了意見,,余華英也做了最后陳述。判決結果將另外宣布,。
此前,,2023年7月,貴陽中院首次開庭審理此案件,,并于9月宣判余華英拐賣兒童罪成立,,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據(jù)法院審理,1993年至1996年間,,余華英與同伙在貴州,、重慶等地拐賣了11名兒童。余華英隨后提出上訴,。
上訴程序中,,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于2023年11月開庭審理,并于2024年1月作出二審裁定,,決定將案件發(fā)回重審,。高院指出,原判決遺漏了余華英的部分拐賣兒童犯罪事實,,且部分事實認定不清,,要求重審以全面查清被告人的犯罪行為。
一審曾被判死刑的人販余華英,,因發(fā)現(xiàn)漏罪等原因,案件被發(fā)回重審,。
2024-10-25 10:51:00余華英案時間軸人販子余華英因被發(fā)現(xiàn)存在遺漏罪行,導致其原本被判死刑的一審判決被撤銷,,案件重新進入審理階段
2024-10-11 14:11:00余華英是怎么拐走17名兒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