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明確中小學應設置欺凌舉報信箱
廣州市人大常委于10月11日宣布,《廣州市中小學生心理健康促進條例》已獲通過,。該條例強調了構建學生欺凌防治體系的重要性,要求學校在接獲學生欺凌報告后立即啟動調查,。
條例指示學校建立完善的欺凌防治機制,,包括設立舉報信箱、公開舉報電話和電子郵箱,。一旦收到欺凌報告,,學校應迅速介入調查,并在確認存在欺凌行為時,,及時交由專門機構處理,。若發(fā)現(xiàn)涉及未成年學生犯罪的情況,必須立刻通報公安機關及教育主管部門,,并配合相關部門采取法律措施,。
條例清晰界定了對學生欺凌行為的處理方式:實施欺凌的學生將面臨教育懲戒或紀律處分,其家長或監(jiān)護人需加強管教,。必要時,,可由學校的法治副校長進行警示談話或訓誡。對于構成嚴重不良行為或觸犯刑法,、違反治安管理的學生,,相關部門將依法采取措施,包括送入專門學校接受特殊教育,、執(zhí)行治安管理處罰或刑事追責,。此外,未按規(guī)定執(zhí)行的學校及其工作人員將受到中小學校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嚴重者將面臨處分,。
為了推動中小學生心理健康工作,條例還強調提升教師心理健康教育水平,,規(guī)定所有教師須接受相關培訓并獲得認證,,以更好地應對學生心理問題,。同時,學校心理輔導室除假期外,,將每天設定開放時段,,確保每周課外服務時間不低于十小時。
該條例預計自2024年11月1日起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