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晚,,非法中介蘇某某在江蘇無錫江陰市違法進行買賣嬰兒交易,,并牟取利益。
據(jù)江陰市公安局10月20日晚通報,,20日9時54分,,群眾報警稱發(fā)現(xiàn)疑似販賣嬰兒線索。該局第一時間將犯罪嫌疑人蘇某某控制,,迅速成立專案組趕赴外省,,在當?shù)毓矙C關協(xié)助下,將收買嬰兒的馮某某等人抓獲,,安全解救被販賣嬰兒,。相關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涉及在其他省市的犯罪線索,,公安機關也將徹查到底。
記者了解到,,警方通報中報警的群眾是打拐志愿者上官正義,,10月19日晚,他以臥底身份出現(xiàn)在販嬰現(xiàn)場,。
為何沒有在交易當晚報警,?上官正義22日告訴澎湃新聞,對于中介蘇某某參與販嬰的經(jīng)過,,他已臥底近三個月,,19日晚完成對現(xiàn)場交易的取證后,第二天早上向江陰警方報警,。根據(jù)他多年的打拐經(jīng)驗,,涉拐案件中,孩子的生命安全一般不會受到威脅,且從當晚收買嬰兒一方帶來衣物,、抱被等表現(xiàn)判斷,,收買方定會照顧好孩子。
上官正義表示,,涉拐案件具有流動性作案的特點,,情況很復雜,各方警惕性都很高,。從當天晚上交易的實際情況看,,本來雙方約定晚上7點多交易,后來僵持了幾個小時,,且更換了接頭的地點,,最終到晚上10點多結(jié)束交易,他與蘇某某分開后,,住下來已經(jīng)是深夜12點了,。
“證據(jù)在法律上才是最有力的東西?!彼蚺炫刃侣劚硎?,這種事情涉及的人、地方都比較多,,情節(jié)比較嚴重,,不是一兩句話就說得清楚,應該將相關情況寫下來,,形成書面材料再報警,,這樣有利于公安機關偵破案件。為此,,他連夜寫了三頁紙的事情經(jīng)過,,并附上了8張圖片作為證據(jù),于20日早上交給無錫江陰警方,。
他從小紅書發(fā)現(xiàn)中介蘇某某的行蹤后,,假稱“想要孩子”,以此接觸蘇某某,。按照蘇某某的計劃,在江陰的交易結(jié)束后,,就會帶他去其他地方“找孩子”,所以他提出想看看是怎么交易,,買家怎么接孩子的,“他(蘇某某)答應帶上我”。
5月30日,,打拐志愿者上官正義發(fā)視頻稱:廣西南寧警方通報:非法搜集傳播我個人行程信息的人,,被他們找到了,。
2024-05-31 13:23:31上官正義回應個人信息被非法搜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