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杭州,,一名男子李青在KTV看中了一名16歲的陪侍人員蘇虹,,并支付3000元與她到酒店開房。蘇虹的男友占全得知后非常憤怒,,持刀前往酒店找李青討說法。雙方發(fā)生爭執(zhí),,占全用刀捅刺李青多處,,導致李青因急性大失血死亡。事后,,占全被判處死緩并賠償25萬元,。事件發(fā)生在蕭山一家集餐飲和娛樂于一體的嫵媚娛樂館。當晚,,李青和朋友趙亮等人在該娛樂館338包廂唱歌,,蘇虹陪同。李青對蘇虹提出帶她出去“聊聊天”的請求,,經(jīng)過一番討價還價,,蘇虹同意了,并收取了3000元服務費,。兩人隨后前往一家高檔酒店的3712房間開房,。凌晨時分,蘇虹接到男友占全的電話,,告知其所在地址,。占全攜帶折疊刀趕到酒店,與蘇虹一同進入房間,。見到李青后,,雙方因爭執(zhí)升級,占全拿起刀具捅刺李青,,致其重傷不治身亡,。警方立案調(diào)查后,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起訴占全,。李青家人要求判處占全死刑,,并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123萬元,。法院最終判處占全死緩,,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賠償25萬元,。
李青家人不滿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但高院認為李青在此事中亦存在過錯,,維持原判。之后,,李青家人將蘇虹和嫵媚娛樂館訴至法院,,主張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等共計98萬元。他們認為蘇虹作為嫵媚娛樂館員工,,應阻止占全行兇,,而嫵媚娛樂館也應承擔雇主責任。然而,,蘇虹辯稱自己無力承擔責任,,嫵媚娛樂館則表示未組織賣淫活動,不應承擔責任,。
法院審理后認為,,李青的死亡是占全故意殺害所致,且李青自身行為也有一定責任,。原告未能提供證據(jù)證明蘇虹與占全共同致李青死亡,,因此不予支持其賠償請求。最終,,法院駁回了原告的訴求,,案件受理費由原告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