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再次作出判決,,認定余華英拐賣兒童的行為構成情節(jié)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極大的犯罪,。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余華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沒收其個人全部財產,。對此判決,,余華英當庭表示上訴。
許多網友或許會疑惑:“既然已經是死刑,,是否沒有必要再上訴,?”對此,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徐偉表示,,刑事評價不僅僅在于最終的刑罰判決,,更包括對犯罪事實和行為的全面認定和法律評價。換言之,,雖然最終判決都是死刑,,但對余華英所犯的每項罪行都應有法律上的評價。
余華英共拐賣了17名兒童,,而若僅對其中11人的案件進行法律認定與評價,,那么對余華英的犯罪事實的刑事評價將是不完整的?!胺梢竺恳豁椬镄卸嫉玫綉械淖肪?,不能因為‘反正是死刑’就對部分犯罪事實忽視或放棄法律評價?!毙靷ブ赋?,本案發(fā)回重審正是基于依法辦案的原則,確保所有犯罪事實都受到法律的充分審視,。
徐偉進一步解釋道,,盡管原判與重審均為死刑,但其中所體現的正義含義卻有所不同,。因拐賣11名兒童的事實被判死刑,,意味著對這11名兒童及其家庭正義的回應;而因拐賣17名兒童的事實而被判死刑,,則涵蓋了17名兒童及其家屬的訴求與正義,。這種重審不僅賦予了之前未被認定的6名被害人及其家屬表達訴求的機會,還能讓他們參與到案件調查、協助提供證據,,并在審判中公開發(fā)聲,,要求被告人道歉并受到應有懲罰。這樣,,他們在一定程度上能夠獲得心理安慰,,正義才能更為完整地實現。若僅因“已是死刑”而忽視對余華英全部罪行的評價,,法律的正義性將失去重要支撐。
此外,,新增的犯罪事實也賦予了余華英更多的辯護權利,。通過重審,余華英能夠獲得充分的自我辯護機會,,使她更能接受最終判決結果,,這也是我國司法公正的重要體現。
那么,,在此次宣判后,,為何余華英還能繼續(xù)上訴?徐偉介紹,,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若刑事案件在重審發(fā)回之前的原判屬于一審,則在重審后依舊按照一審程序審理,,判決結果可以繼續(xù)上訴,。而若原審屬于二審,重審后則按照二審程序處理,,判決結果不能上訴但可依法申訴,。因此,余華英在此次重審后一審判決中仍具備上訴權利,,可以繼續(xù)向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二審,。若二審維持死刑判決,案件將被提交至最高人民法院進行最終的死刑復核,。
徐偉的分析表明,,我國法律在保障正義的同時,也注重被告人的權利保障,,為每一項犯罪事實提供完整的司法評價,,確保案件處理過程公平透明。
判了,!余華英重審一審死刑,余華英當庭上訴 余華英重審一審死刑
2024-10-25 11:27:24判了,!余華英重審一審死刑余華英涉嫌拐賣兒童案有了新的進展。10月11日,,該案件在貴陽市進行了重審一審,,公訴機關基于案情的嚴重性,提議對被告余華英判處死刑,。由于案件影響重大,,具體的判決結果將等待合適的時機公布
2024-10-12 11:40:15公訴機關建議對余華英判決死刑10月25日上午,貴陽中院對余華英拐賣兒童案重審一審宣判,,判處被告人余華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楊妞花、諶江海等被害人及親屬到庭旁聽了此次宣判
2024-10-25 11:18:01余華英重審一審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