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寫錯再被羈押
2022年,,衛(wèi)某某因犯敲詐勒索罪和虛假訴訟罪被內蒙古烏拉特前旗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2021年1月他被刑拘,,但判決書卻誤將他的刑期開始時間寫成了2020年1月,。因此,本應在2025年才能出獄的他在2024年1月提前獲釋,。
今年10月12日,,衛(wèi)某某再次被收押。家屬從法院得知,,法院發(fā)現之前的錯誤并決定糾正,,重新將衛(wèi)某某羈押,新的刑期從重新抓捕的時間起算,,為期一年,。目前,,衛(wèi)某某已被轉移到監(jiān)獄羈押,。
內蒙古烏拉特前旗紀委相關工作人員表示,,該案件是由于法院的錯誤導致的,檢察院已經介入,。巴彥淖爾市中級人民法院稱,,基層法院已有處理結果,可以與基層法院聯系,。不過,,烏拉特前旗法院多個部門目前均未對此事作出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