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一名打拐志愿者發(fā)文稱,,一位女子在接受胚胎移植后被代孕機構懷疑懷的不是客戶的胎兒。機構拒絕繼續(xù)提供養(yǎng)胎或墮胎費用,,并威脅稱報警也無用,。
該女子小娟(化名)今年28歲,,剛生育完三個月左右。因經濟困難,,她經人介紹到成都做代孕,。在貴陽進行胚胎移植后,體檢顯示她的血值未翻倍,,代孕機構便讓她回家,。然而,小娟回家后發(fā)現(xiàn)自己已懷孕,。她借錢買票回到成都與代孕機構溝通,,卻遭到對方拉黑。目前,,小娟正在尋求援助,。
小娟表示,自己沒有錢進行產檢和生孩子,,也沒有錢回家,。如果選擇墮胎,代孕機構不會支付相關費用,。機構要求她先回家養(yǎng)胎并生下孩子,,待親子鑒定確認是客戶的孩子后再處理。但小娟希望代孕機構能夠支付墮胎費用,、營養(yǎng)費和誤工費,。目前,她無法聯(lián)系到代孕機構的人,。
記者嘗試聯(lián)系代孕機構負責人“王總”,,但未能接通。隨后,,記者將此事反饋給成都武侯區(qū)衛(wèi)健局,,工作人員表示已經記錄并將調查,建議當事人報警,。
知名刑事辯護律師付建認為,,代孕行為違反了《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及《民法典》中的相關規(guī)定,不被法律認可,。代孕女性的權益很難得到保障,。代孕機構的行為嚴重違法,可能構成非法經營罪和非法行醫(yī)罪,,相關責任人可能會受到刑事處罰,。醫(yī)療機構和醫(yī)務人員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否則將面臨警告、罰款及行政處分,,甚至刑事責任,。客戶尋求代孕服務的行為也違反法律規(guī)定,,破壞社會倫理道德,。
由于代孕行為本身不合法,,代孕女性的維權途徑非常有限,。如果代孕女性在過程中受到傷害或其他權益侵害,,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通過民事訴訟要求賠償,。但在實際操作中,維權難度較大,,且代孕女性自身也需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