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北京市機動車調控管理辦公室發(fā)布了一則關于作廢小客車指標的通告,。付某良和高某寶因違反《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guī)定》等規(guī)定,出租承租小客車指標確認通知書,,被列為違規(guī)行為當事人,,相關小客車指標被作廢,,同時三年內不得提出小客車指標申請。
付某良與高某寶是朋友關系,,雙方簽訂了《北京小客車指標轉讓協(xié)議》,,約定將付某良的小客車指標租給高某寶使用。之后,,兩人因返還小客車指標問題發(fā)生糾紛,。法院判決該協(xié)議無效,并宣布案涉小客車相關指標作廢,,三年內不予受理兩人提出的小客車指標申請,。在審理過程中發(fā)現(xiàn),高某寶僅在2021-2022年間就有高達82次交通違章記錄,,并在與付某良因指標歸還問題產生糾紛后,,持續(xù)故意違章,損害對方的權益,。
根據《實施細則(2020年修訂)》,,小客車指標確認通知書僅限指標所有人使用。若有買賣,、變相買賣,、出租或者承租、出借或者借用小客車指標確認通知書的行為,,指標管理機構會公布指標作廢,;已使用指標完成車輛登記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撤銷機動車登記,,指標作廢,,同時三年內不予受理相關行為人提出的指標申請。對于小客車指標持有人來說,,如果登記在本人名下的車輛由他人長期使用,,產生違章或發(fā)生交通事故后將面臨承擔責任的風險,同時指標租售行為一經查實,,指標也會被作廢,。
近年來,,本市持續(xù)開展小客車指標違規(guī)租售治理,對違規(guī)租售行為進行嚴厲打擊,。2024年已累計查實11起違規(guī)租售小客車指標案件,,作廢小客車指標11個。市交通委提醒廣大市民,,任何形式的買賣,、出租承租、出借借用小客車指標的行為均涉嫌違規(guī),,切勿輕信不法中介的相關宣傳或承諾,,以免遭受財產損失并面臨法律風險。
北京市機動車調控管理辦公室日前發(fā)布《關于對出租,、承租小客車指標確認通知書行為處理的通告》,原文如下
2024-10-24 10:19:34北京1人小客車指標作廢關于對出租,、承租小客車指標確認通知書行為處理的通告經本市公安機關調查確認
2024-12-03 23:08:00北京3個小客車指標被作廢關于對出租,、承租小客車指標確認通知書行為處理的通告經本市公安機關調查確認
2024-12-03 16:03:35北京又有3個小客車指標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