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最大在野黨黨首李在明失去議員資格
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于11月15日對韓國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首李在明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一案進行了一審宣判,,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緩期2年執(zhí)行,。李在明出席了當天的宣判,,并在走出法庭后表示將提出上訴。
根據(jù)韓國相關法律,,如果李在明被處以罰款100萬韓元以上的刑罰,,他將失去國會議員資格,同時在5年內失去選舉權,,這意味著他不能成為總統(tǒng)候選人參加下屆總統(tǒng)大選,。
李在明因涉嫌在第20屆總統(tǒng)選舉期間接受電視臺采訪及國會國政監(jiān)察過程中公布了虛假事實而被移交審判。韓國檢方在今年9月30日要求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稱李在明為了掩蓋謊言,,甚至制造假證言,侵害了國民選舉權,,擾亂了司法秩序,,犯罪情節(jié)嚴重。
當?shù)貢r間7月10日,,韓國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前黨首李在明召開記者會,,正式宣布尋求連任。
2024-07-12 10:11:00韓最大在野黨前黨首李在明尋求連任當?shù)貢r間6月24日,,韓國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首李在明辭去黨首職務,準備向連任發(fā)起挑戰(zhàn)
2024-06-24 10:08:01李在明辭去黨首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