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福建省泉州市的鄭隆因“重婚罪”獲刑184天后,,獲得了11萬余元的國家賠償款。他表示正在申請民事賠償,。
2021年,,鄭隆與黃靜選擇結(jié)婚。因糾紛,鄭隆到安溪縣公安局投案并反映妻子的問題,。2021年底,,鄭隆及其妻子雙雙被公訴,一審均被判犯重婚罪分別獲刑,。出獄后,,鄭隆向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今年2月,,福建高院作出再審決定,,指令安溪縣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再審。安溪縣人民法院于今年8月撤銷一審判決,,改判鄭隆無罪,。2024年11月14日,法院在當(dāng)?shù)貓蠹埧堑狼腹?,向鄭隆賠禮道歉,。
事情被報道之后,目前這一道歉公告已刪除,。鄭隆在提交的國家賠償申請書中提出,,希望法院支付被侵犯人身自由184天的賠償金85088.96元,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30000元,,支付因申訴支出的交通費,、郵寄費500元,并且要求法院在省級媒體發(fā)布公告,,為他消除影響,、恢復(fù)名譽、賠禮道歉,。
鄭隆表示,,當(dāng)初他和黃靜是在安溪縣民政局合法領(lǐng)取的結(jié)婚證,并非補辦結(jié)婚證,,黃靜是冒用吉某某的身份與他人補辦的結(jié)婚證,。他在刑滿釋放后向安溪縣人民法院申訴被駁回,隨后又向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訴立案審查,。最終,,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支持了他的請求,調(diào)取了黃靜冒用吉某某的相關(guān)信息,。
對于鄭隆要求黃靜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和精神損害賠償金的訴訟請求,,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院認(rèn)為,,鄭隆明知黃靜有配偶而與之結(jié)婚,,構(gòu)成重婚罪,,案涉婚姻被確認(rèn)無效,鄭隆有過錯,,因此其訴訟請求于法無據(jù),。鄭隆表示,,下一步他打算繼續(xù)申訴這部分民事賠償請求,。
泉州鄭隆犯重婚罪被拘184天后改判無罪,,安溪縣法院賠償其11萬元,。文書記載,其妻首婚因違法冒名不受法律保護,,鄭隆和她重婚沒有侵害受保護的婚姻,。
2024-11-28 09:44:16重婚男子被改判無罪獲法院賠償11萬智力殘障的安徽男子李四強因攜帶他人身份證被誤判入獄九年,這一冤案終得昭雪。2024年4月18日,,他的案件在再審后被判無罪
2024-08-16 10:45:59廣東李四強案改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