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法院查明,,小芳的父親與小明的母親是同胞姐弟,,小芳與小明為表兄妹關系,屬于三代以內旁系血親,。2003年,,兩人隱瞞了這一親屬關系,,向民政部門申請登記結婚。婚后他們生育了一兒一女,。近年來,,雙方因生活瑣事產生矛盾,導致夫妻感情不和,,最終分居多年,。
一次偶然的機會中,小芳咨詢了律師關于離婚訴訟的事宜,,得知自己與小明之間的婚姻屬于無效婚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guī)定,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這一規(guī)定主要基于優(yōu)生優(yōu)育的考慮及對傳統(tǒng)倫理道德和親屬秩序的維護,。因此,小芳決定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她與小明的婚姻無效,,并希望法院能解決子女的撫養(yǎng)問題。
福清法院在審理此案時,,詳細了解了雙方的情況并依法作出判決,。法院認為,小芳與小明確屬表兄妹關系,,屬于法律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因此判決兩人的婚姻無效。同時,,法院妥善處理了雙方子女的撫養(yǎng)問題,,確保兩個孩子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
法官表示,,法律賦予公民婚姻自由的權利,,但這一權利不得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guī)定。無效的婚姻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之間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希望廣大市民樹立正確的婚戀觀,尊重法律的權威和尊嚴,,避免類似事件發(fā)生,。在締結婚姻關系時,應充分了解對方的家庭背景和親屬關系,,確保雙方的婚姻合法有效,。對于已經存在的無效婚姻,應及時向法院提起訴訟,,以便得到法律的保護和救濟。
8月23日,,四川攀枝花市西區(qū)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特別的離婚申請案。案件中,,原告楊某和被告羅某為表兄妹關系,,他們的父母是同胞兄妹
2024-08-25 22:44:28表兄妹結婚10年育一女被判婚姻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