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躍進被公訴曾主辦湄公河慘案,!12月2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通報,,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劉躍進(副部長級)涉嫌受賄案已由國家監(jiān)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并向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劉躍進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指控稱,,劉躍進利用擔任天津市公安局塘沽分局副局長、公安部禁毒局局長,、黨委委員,、部長助理、國家禁毒委員會副主任兼辦公室主任,、公安部反恐專員等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劉躍進出生于1959年1月,,湖南寧遠人,,1977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4年11月參加工作,,擁有西南政法學院刑偵專業(yè)大學學歷和法學學士學位。他在公安系統(tǒng)長期任職,,主抓禁毒工作,,曾歷任天津市公安局刑偵處處長、副局長,、副局長兼刑偵局局長等職,。2001年起,劉躍進調任公安部,,先后出任公安部辦公廳主任,、公安部禁毒局局長。2015年1月起,,他擔任國家禁毒辦常務副主任,、國家禁毒委副主任兼辦公室主任、公安部黨委委員,、部長助理等職,。2015年12月,劉躍進出任公安部反恐專員,,成為該職位的第一任官員,。
劉躍進曾主辦多起重大案件,,包括著名的“湄公河慘案”。2011年10月5日上午,,“華平號”和“玉興8號”兩艘商船在湄公河金三角水域遭遇襲擊,,造成13名中國船員全部遇難。劉躍進帶領專案組經過6個多月的努力,,在老撾波橋省抓獲案件主犯糯康,。2013年3月1日,糯康等主要犯罪嫌疑人在云南昆明被執(zhí)行死刑,。因在此案中的貢獻,,劉躍進被授予公安部“全國公安系統(tǒng)二級英模”,,專案組也獲得“感動中國2012年特別致敬獎”,。
9月24日,,國家監(jiān)察委員會宣布,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劉躍進因涉嫌受賄被調查,,現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最高人民檢察院已對其依法作出逮捕決定,案件仍在進一步辦理過程中
2024-09-25 07:47:00劉躍進被逮捕近日,,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劉躍進因涉嫌受賄案,,已由國家監(jiān)察委員會調查完畢,并移交至檢察機關進行審查起訴,。最高人民檢察院隨后依法決定對其采取逮捕措施,,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辦理過程中
2024-09-24 16:35:01劉躍進被逮捕記者今天(26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劉躍進(副部長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jiān)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2024-12-26 11:12:52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劉躍進被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