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地方法院于12月27日凌晨裁定柯文哲以3000萬元新臺幣交保,。臺北地檢署收到裁定理由后表示不服,,將依法提出抗告,。
此前,,臺檢方偵辦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及的京華城等案,,并于26日起訴柯文哲等人,。當(dāng)天晚間,,臺北地方法院開庭審理此案,,由重大金融犯罪專庭審判長江俊彥主持,。法庭上,,柯文哲否認(rèn)了檢方的所有指控。經(jīng)過6個多小時的審理,,法院最終裁定柯文哲以3000萬元新臺幣交保,,并限制其住居、出境和出海,,同時嚴(yán)禁接觸或干擾證人,。
柯文哲因涉嫌“京華城”容積率弊案和政治獻(xiàn)金案,自2024年9月5日起被羈押禁見兩個月,,之后羈押期限再延長兩個月,。到被檢方起訴時,柯文哲已被羈押近四個月,。
民眾黨主席,、臺北市前市長柯文哲因京華城容積率案和政治獻(xiàn)金案被臺北地檢署起訴,。檢方指控他違背職務(wù)收受賄賂、公益侵占及背信罪,稱其圖利財團(tuán)百億元并收受千萬元賄賂
2024-12-27 08:08:56法院裁定柯文哲3000萬元新臺幣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