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3日,,國家鐵路局公布了“11·1”黑河列車脫軌事故的調查情況,,處理了20名相關責任人。
2024年11月1日21時30分,,由黑河開往哈爾濱的K7034次旅客列車在北黑線永青站4號道岔處發(fā)生脫軌事故,,機后第2至8位車輛脫軌,,構成鐵路交通較大事故。沈陽鐵路監(jiān)督管理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組織成立事故調查組,,查清了事故發(fā)生的經過、原因,、應急處置,、人員傷亡、直接經濟損失和有關單位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責任,并提出了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議,。
事故發(fā)生后,,黑河市人民政府組織救援,疏散并妥善安置了K7034次列車上的693名旅客,。黑龍江省黑河鐵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啟動三級應急響應,,開展事故救援和應急處置工作,并向中國鐵路哈爾濱局集團有限公司申請救援列車對脫軌車輛進行起復,。11月2日1時8分恢復北黑線鐵路行車,。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但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15.98萬元,。
事故原因是永青站4號道岔在未安裝道岔連接桿的情況下違規(guī)通過驗收,,道岔曲尖軌安裝的斥離尖軌限位器未加鎖松動脫落,車站作業(yè)人員未按規(guī)定進行檢查確認,,導致曲尖軌失去約束而處于游離狀態(tài),。當K7034次列車運行至此處時,,道岔曲尖軌在列車震動的作用下向直股基本軌側發(fā)生橫向位移,致使機后3位車輛1位轉向架1軸2位輪緣撞軋曲尖軌并爬上尖軌造成車輛脫軌,。
根據《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和《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guī)則》,,該事故被認定為責任鐵路交通較大事故。黑龍江省黑河鐵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負全部責任,,通號工程局集團有限公司和哈爾濱鐵路建設咨詢有限公司承擔管理責任,,黑河市交通運輸局承擔地方鐵路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責任。
對事故相關責任人員進行了處理,,包括給予黑龍江省黑河鐵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記大過處分并免職,總經理記大過處分并免職,,副總經理,、安全總監(jiān)撤職處分等。此外,,還對其他相關單位的責任人員進行了警告,、記過、嚴重警告等處分,。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議包括:牢固樹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務必把安全生產擺到重要位置,;抓實抓細安全生產工作落實,,牢牢守住確保旅客安全的政治紅線、職業(yè)底線,;加強安全管理,,提升專業(yè)化管理水平;認真落實地方鐵路屬地管理責任,,確保安全生產各項措施落地見效,;加強系統(tǒng)治理、閉環(huán)管理,,堅持舉一反三筑牢安全防線,。具體措施包括全面排查施工源頭質量隱患,健全完善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加強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做好防寒過冬準備,確保惡劣天氣下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