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因與朋友在家中飲酒,,引起妻子不滿,,多次道歉未取得其諒解,,竟用刀砍刺對方10余刀……1月14日,,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獲悉,,新疆克拉瑪依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一份刑事裁定書,,一審法院判決該男子犯故意殺人罪(犯罪中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其不服提起上訴,,被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男子因家庭糾紛砍刺妻子10余刀
一審被判5年
裁判文書顯示,,2021年8月,新疆克拉瑪依的馬某甲與陳某某經(jīng)人介紹結婚,。2024年2月26日21時許,,馬某甲因與朋友在白堿灘區(qū)家中飲酒,引起陳某某不滿,,馬某甲多次道歉,,但未取得陳某某的諒解。
當日23時許,,馬某甲攜帶一把長28公分的單刃刀搭乘出租車來到陳某某租住的白堿灘區(qū)住處,。馬某甲再次向陳某某懇求、道歉,,認錯,,并保證不再喝酒。馬某甲在持續(xù)20多分鐘的懇求原諒遭到拒絕的情況下,,用事先準備的單刃刀連續(xù)對陳某某的腿部,、腹部、胸部,、背部,、手部砍刺10余刀,致使陳某某全身多處受傷,。
在砍刺過程中,,馬某甲看到陳某某身上流血,便自動停止了砍刺行為,,并撥打120急救電話,。后在住處樓前等待,主動將出警的公安民警帶到案發(fā)現(xiàn)場,,到案后,,馬某甲如實交代了犯罪行為。經(jīng)鑒定,,陳某某有兩項人體損傷程度被評定為輕傷一級,;另兩項人體損傷程度被評定為輕傷二級。案發(fā)時馬某甲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克拉瑪依市白堿灘區(qū)人民法院作出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被告人馬某甲犯故意殺人罪(犯罪中止),,判處有期徒刑5年。作案工具單刃刀一把,,予以沒收,。馬某甲賠償陳某某醫(yī)療費、誤工費,、營養(yǎng)費等合計63636.54元,。
自稱沒有殺人故意提起上訴
被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一審判決后,馬某甲不服提出上訴,,稱刑事部分量刑過重,。馬某甲稱,該案因家庭糾紛引發(fā),,自己是臨時起意,屬于激情犯罪,,沒有故意殺人的主觀故意,。其辯護人對一審判決認定的犯罪事實和罪名沒有異議,提出本案中的被害人有明顯過錯,,對矛盾激化具有直接責任,;上訴人馬某甲屬于激情殺人,應從輕量刑,。
克拉瑪依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原審認定馬某甲犯故意殺人罪(中止)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與二審查明的一致,,對原審判決認定的事實及所列證據(jù)予以確認。
該院認為,,上訴人馬某甲不能正確處理夫妻矛盾,,持兇器連續(xù)砍刺陳某某10余刀,造成陳某某身體多處輕傷的后果,。馬某甲不僅具有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主觀故意,,且持刀砍刺被害人的致命部位,根據(jù)主客觀相一致原則,,其行為應當構成故意殺人罪,。
關于上訴人馬某甲是否屬于激情犯罪及被害人是否有過錯的問題。經(jīng)核查,,馬某甲是從自己居住的房屋攜帶刀具乘車到被害人所租住的房屋,,結合上訴人馬某甲的供述辯解,可以證實對持刀砍刺被害人身體屬于是有預謀的主觀故意,;且在上訴人馬某甲持刀具砍刺被害人的過程中,,被害人的行為并無過當之處,;雙方關于家庭矛盾糾紛的爭執(zhí),不屬于刑法規(guī)制的被害人引發(fā)案件的過錯,。
克拉瑪依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上訴人馬某甲的上訴理由不成立。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審判程序合法,,適用法律準確,,量刑適當,應予維持,。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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