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歲女子遭退婚拒退3萬8三金錢,。劉女士今年40歲,與戀人在婚禮臨近時突然分手,。男方要求女方退還188000元彩禮錢,、18000元定親錢和20700元三金錢。劉女士退還了188000元彩禮錢,,但她認為自己沒有過錯,,因此不應退還三金和訂婚錢。
8月26日,一名山東濟寧梁山縣的女子通過社交媒體陳述,,她兒子去年4月遵循當地風俗與另一女子訂婚,,為此支付了38萬元彩禮。后因種種原因雙方解除了婚約,,女方家庭未立即退還彩禮
2024-08-31 11:45:56女子拒退38萬彩禮馬女士在緯圖手機官方旗艦店看中了一款價值29800元的折疊屏手機,經客服指點,,她前往杭州萬象城專柜完成了購買,。該品牌標榜高端服務,其私人管家服務范圍廣泛,,從叫直升機到訂餐廳,,應有盡有
2024-08-20 15:49:54女子三萬元買手機第二天想退